农村集体土地,由村划分给每个生产小组延包(有村划分地块证明)。生产小组再将该土地按人均以户为单位小组造册划分给每个农户延包(有小组划分地块证明)。均以经营近10年。请问:该地块是否合法经营。该证明算不算延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