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冷眼查询得知,这起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是轿车司机(一位女士)开车是去送儿子上学,然后路过红绿灯路口的时候,就在轿车过绿灯正常行驶到路中间的时候,被一辆超载超速闯红灯的电瓶车撞上了,当时交警部门给出的判定结果是电动车车主闯红灯承担主要责任,而该女士因为过路口的时候没有观察四周情况,承担次要责任。不过后来电动车车主不满判定结果,觉得不公平,然后要求轿车司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残疾赔偿等共计50万元。对于电动车车主向轿车司机索赔50万的事情,冷眼认为首先电动车车主负主要责任,还向轿车司机索要赔偿,这是不合理的;其次电动车车主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从人性角度来看的话,轿车司机给点赔偿或许是合理的,但电动车车主主动索要,这是不合理的。接下来,且听冷眼仔细分析一下。
首先,从交通事故责任的角度来看,电动车车主向轿车司机索要50万赔偿是完全不合理的。尽管电动车车主跟轿车司机相比处在弱势地位,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只是轿车司机需要遵守交通法律,电动车车主同样也需要遵守交通法律。你电动车车主超载、超速,还闯红灯,所以你应该对这场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换句话说,如果没有你电动车,这场事故可能完全就不会发生。而作为轿车司机,她是正常行驶的,所以说轿车司机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因为电动车车主对这场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意思就是电动车车主主导了这场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时候你有什么理由向对方索取赔偿呢?而且一张口就是50万,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其次,如果从人性角度来看的话,轿车司机给予一点补偿,算是比较合理的,但电动车车主主动向轿车司机索要50万赔偿,是不合理的。从受伤害角度来看的话,肯定是电动车车主承担的损失更大,因为电动车和轿车相撞,受伤害更多的肯定是电动车车主,毕竟电动车再怎么样也撞不过轿车。不夸张地讲,经过这次交通事故之后,电动车车主很可能会因此受伤导致残疾,但不合理的是,如果赔偿的话,应该是轿车司机主动给赔偿,而不是电动车车主主动给人家索要赔偿,而且电动车车主一张口就是50万,这是大家所不能接受的。最后奉劝大家,无论是电动车车主,还是司机朋友,大家都要好好遵守交通法律,这样才不至于承担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