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8年4月购房碧桂园的预售房,购房合同里说明2019年12月31日交房。但是收房验房过程中发现房子有许多问题,所以未办理交房。而且有可能要打官司。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办理房产证吗?办理房产证是否意味着对房子的认可,会影响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