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分派股票股利时为什么是以加权平均数为基础?

比如:

2013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10000万股。
2013年4月1日增发4000万股普通股。
2013年7月1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以2013年6月30日股份为基础分派股票股利,每10股送2股。

那在计算每股收益的时候,分母=10000+4000*9/12+(10000+4000)*0.2
还是 分母=10000+4000*9/12+(10000+4000*9/12)*0.2

我本来以为是第一种算法,之前看见公司作为投资方在登记备查账时直接以原股数来算的。如果按照加权数的话,那在7月1日被投资单位取得股票股利时,并不能确定在下半年是否还会有增股或回购股份之类影响加权股数的事情发生,在备查簿中就不好登记了。不过,朋友跟我讨论时,看到个习题第一种做法是错误的,选的是第二种做法。

于是我把上题改为:
2013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10000万股。
2013年7月1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以2013年6月30日股份为基础分派股票股利,每10股送2股。
2013年10月1日增发5000万股普通股。
计算每股收益时,分母=10000+10000*0.2+5000*3/12

2013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10000万股。
2013年4月1日增发4000万股普通股。
2013年7月1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以2013年6月30日股份为基础分派股票股利,每10股送2股。
2013年10月1日增发5000万股普通股。
计算每股收益时,分母=10000+4000*9/12+(10000+4000*9/12)*0.2 +5000*3/12

请问,我现在的理解是否正确?还是纯粹拿到题目答案错了。加权出发点是什么。特别是,有什么法律条文做指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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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个问题,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股票股利是不需要考虑时间加权因素的。是不是应该改为:

2013年7月1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以2013年6月30日股份为基础分派股票股利,每10股送2股。
2013年10月1日增发5000万股普通股。
计算每股收益时,分母=10000+5000*3/12+(10000+5000*3/12)*0.2

2013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10000万股。
2013年4月1日增发4000万股普通股。
2013年7月1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以2013年6月30日股份为基础分派股票股利,每10股送2股。
2013年10月1日增发5000万股普通股。
计算每股收益时,分母=10000+4000*9/12+5000*3/12+(10000+4000*9/12+5000*3/12)*0.2

第1个回答  2014-02-08
因为股本是会变化的
第2个回答  2014-02-08
限售股股东也需要分红,这样是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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