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做道国际贸易概论的论述题

某出口公司曾按CIF条件向外商出售一批货物,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投保险别,中方公司发货时代投保了平安险。后来外商指责中方公司漏保战争险,理由是,既然货物中包含保险费,卖方就应加保战争险,双方因此引起争议。
问:你认为,外商的指责和要求是否合理?中方应如何处理此事?

4. 我国某食品进出口公司向澳洲某国出口鲜活品一批,双方规定以即期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买方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开来信用证,证中规定:“开证人收到单证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后,我行立即付款。”我方银行在审核信用证时,把问题提出来,要求受益人注意该条款。但某食品进出口公司的业务员认为该客户为老客户,应该问题不大,遂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装运出口。当结汇款单据交到付款行时,付款行以开证行认为单据不符不愿承兑为由拒付。
问:(1)银行拒绝付款有无道理?
(2)我方的错误在哪里?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1. 外商的要求不合理。CIF在没约定下,卖方可以投保最低险别;并无过错。
中方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4.
(1)银行有理由:单证不符,有权拒付;
(2)即期 VS。 承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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