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7-20
1. 正一品官职在清朝相当于现在的正国级,担任此类职务的通常是皇亲国戚,如亲王和贝勒。
2. 副一品官员的职位,如六部正堂和检察御史,在现代相当于副国级,大致与部长和国务委员的级别相当。
3. 正从二品官员在清朝是各省的大总督,例如晚清四大名臣曾国藩、左宗棠、张之洞、李鸿章等,他们当时的地位大致对应现在的正副部级。
4. 清朝的地方行政体系分为省、府、县三级。总督和巡抚是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官员。布政使和按察使是总督和巡抚的下属官员。
5. 与总督和巡抚平行的还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但他们的职责分别仅限于军队和科举考试,权力不及总督和巡抚。
6. 省以下设有道,道为监察区,非正式行政区。道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有的道还兼有兵备职责。此外,还有不隶属于布政司和按察司的专门道,例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
7. 府级行政单位设有知府、同知、通判等官职。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其官员设置同知、通判。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