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7-24
你好,司法部门作出的鉴定,我们太平洋一定会认的,我们的理赔能力是375%业内第一。
第2个回答 2018-08-27
工伤伤残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作出的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商业保险理赔依据。商业保险理赔,需要司法鉴定机构,按照人身损害鉴定标准重新鉴定。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国安部、 司法部
《关于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现公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2016年4月18日
第3个回答 2018-06-29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是由法律效应的,一个商业保险公司有什么本事否认,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5个回答 2016-07-24
需要看合同中看保险公司是否指定了对伤残鉴定机构的认可!
保险合同中很多都是钻字眼的文字游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