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了,27号晚上被拘留的,今天是第三十天,我知道最长拘留时间为37天,其中七天为申请批捕的天数,现在案卷还在派出所,派出所把该案卷送到分局,被分局退了。根本还没到检察院。请问我朋友今天是不是应该被释放或者强制执行取保候审?还是要等到37天?案卷都没送到检察院,连分局都没批,现在要等到什么时候?
我想问的是刑事拘留三十天,派出所上报分局案审科申请批捕,但是分局退回派出所了,也就是至今还没向检察院申请批捕,那我朋友应该何时放出来?三十天没申请批捕不是应该释放或者取保候审吗?还是一定要等到37天?
追答这种情况,你们家属应该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