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两个证有什么不同

现在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打电话过来要我们办这个证,说什么“我们是人民日报社这边”,“我们是国家工商报的”等等,促进会要我们保护自己的品牌、商标,要我们申请著名品牌什么的,还在人民大会堂颁奖呢,荣誉嘉宾有二弹一星元勋!!越听越诱人,可最后把价格说出来时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几十万,我就讷闷了,他们是不是非事业单位,在拉业务而已啊
这样的做法有没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呢?请知情人士做答,谢谢!!
请大家不单单回答标题中的,标题中的我自己也可以搜索到

第1个回答  2006-11-09
中国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的区别
一、认定的主体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另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对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中国品牌的评价机构则是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由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和管理,“名推委”是非常设机构,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其日常工作。
二、认定的标准不同。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考虑以下五方面的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序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名牌应具备的条件则是: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3.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4.企业具有先进可*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5.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组织生产;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7.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8.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可以看出,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侧重市场认可,而中国名牌的评价侧重于生产规模和技术条件。

三、认定和保护政策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出于保护的需要,只是针对个案;而中国名牌是主动评价,成批保护。

四、国际范围内认可程度不同。

驰名商标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法律认可的概念;而目前除中国外,其他任何国家尚无政府授权评选国家名牌产品的机构。

五、认定的法律依据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依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则是目前规范中国名牌评价工作的一部部门规章。

六、认定的程序不同。

商标局和商评委认定驰名商标遵循行政裁定程序,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遵循民事审判程序,且商标局和商评委的认定不是终局裁定,仍要接受司法监督。中国名牌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则由省、区、市质检局掌握,最后的初选、征求意见和公布工作由“名推委”在质检总局的指导下进行,其评价结果不受司法监督。

但是,在消费领域,消费者往往不关心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的产生、由来和二者的法律地位,他们受媒体广告的导向作用,在购买商品时通常相信名牌,不认真查看商标,这实质上是一种消费误区。把消费者引入这一误区的主要原因有:第一,“驰名商标”是法律术语,远离大众文化,而“中国名牌”是口语,通俗易懂,易于传播;第二,中国名牌数量多、广告滥。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已开展了十几年,至今才认定400多件,而中国名牌4年便推出近600个产品。

加强消费者对驰名商标的认识,同时端正生产企业的品牌意识,是市场经济监管工作不可忽视的问题,笔者建议:

首先,改进品牌战略,取消中国名牌评选,在经济领域树立驰名商标就是名牌的意识。中国名牌的评选过程涉嫌违反《行政许可法》,已有法律专家对其合法性提出质疑。只有树立驰名商标的权威性,才能使国内企业在创牌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其次,统一标准,取消省级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省级以下名牌评选工作。
第三,加大驰名商标的宣传力度。各级地方工商机关要在消费者中广泛普及驰名商标知识,提倡认牌购物和理性消费。 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都是一种荣誉称号,也是一种品牌,其对提高商品知名度、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

1、依据不同。中国名牌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来评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驰名商标是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第5号令《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来认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商标法》和国务院《商标法实施条例》。

2、客体不同。中国名牌是对质量而言,驰名商标是对商标而言。中国名牌仅针对实物质量——即产品质量来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客体不但包括商品商标,也包含了服务商标,其范围涵盖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较中国名牌广。同时中国名牌只适用中国制造产品;驰名商标不但适用中国商标,也适用外国商标。

3、机关不同。中国名牌是由挂靠国家质检总局的社团——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来组织实施评价工作;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在商标注册、评审、管理及侵权诉讼等实际工作中来认定。

4、程序不同。中国名牌每年评定一次,由企业自行填报后交省级质检机关,再报送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采用国际惯例和通用方法,实行个案审查认定原则,不受时间限制;商标权利人在商标注册、评审、管理及侵权诉讼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在请求国家机关制止和处罚侵权行为的同时,可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在商标注册公告期内申请认定的,直接向商标局提出;在商标评审过程中申请认定的,直接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在商标管理过程中申请认定的,向市(地)级工商机关提出;在商标侵权诉讼过程中申请认定的,向人民法院提出。

5、效果不同。中国名牌经评定后,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可利用中国名牌标志对产品进行包装、装潢和广告,免予各级政府的质量监督检查,自动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的重点。驰名商标经认定后,除了在商标有效期内(十年,届满可续展)可利用驰名商标标识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包装、装潢和广告之外,还受到国家和国际上的特殊保护:①时间方面,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不受五年的限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他人恶意注册的商标;②空间方面,驰名商标享受跨类保护,认为他人在同类或另类商品或服务中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泽驰名商标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请求国家机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网络域名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驰名商标得到优先保护。③是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保护的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61、63条明确规定:“假冒他人驰名商标”,“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均追究刑事责任。《商标法》第13、14、41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45、53条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都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作了具体规定。④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是世界性的。《保护工业知识产权巴黎公约》和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都有相应的规定。我国是《保护工业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缔约国,也是WTO成员。驰名商标在这两个组织的成员国中,受到对等的法律保护。

最后 总结:
中国名牌主要是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驰名商标是对商标的知名度和信誉进行认定。同一种商品既可是中国名牌,也可是驰名商标。如“美的”空调、“浪莎”袜业及湖南省的“钻石”牌硬质合金、“梦洁”牌床上用品等。第三它们是互补的。中国名牌只适用于产品质量;驰名商标却适用于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对第三产业——即服务贸易领域的品牌,我们可通过驰名商标的认定来宣传和推广。
第2个回答  2006-11-13
中国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的区别
一、认定的主体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另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对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中国品牌的评价机构则是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由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和管理,“名推委”是非常设机构,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其日常工作。
二、认定的标准不同。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考虑以下五方面的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序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名牌应具备的条件则是: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3.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4.企业具有先进可*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5.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组织生产;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7.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8.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可以看出,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侧重市场认可,而中国名牌的评价侧重于生产规模和技术条件。

三、认定和保护政策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出于保护的需要,只是针对个案;而中国名牌是主动评价,成批保护。

四、国际范围内认可程度不同。

驰名商标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法律认可的概念;而目前除中国外,其他任何国家尚无政府授权评选国家名牌产品的机构。

五、认定的法律依据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依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则是目前规范中国名牌评价工作的一部部门规章。

六、认定的程序不同。

商标局和商评委认定驰名商标遵循行政裁定程序,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遵循民事审判程序,且商标局和商评委的认定不是终局裁定,仍要接受司法监督。中国名牌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则由省、区、市质检局掌握,最后的初选、征求意见和公布工作由“名推委”在质检总局的指导下进行,其评价结果不受司法监督。

但是,在消费领域,消费者往往不关心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的产生、由来和二者的法律地位,他们受媒体广告的导向作用,在购买商品时通常相信名牌,不认真查看商标,这实质上是一种消费误区。把消费者引入这一误区的主要原因有:第一,“驰名商标”是法律术语,远离大众文化,而“中国名牌”是口语,通俗易懂,易于传播;第二,中国名牌数量多、广告滥。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已开展了十几年,至今才认定400多件,而中国名牌4年便推出近600个产品。

加强消费者对驰名商标的认识,同时端正生产企业的品牌意识,是市场经济监管工作不可忽视的问题,笔者建议:

首先,改进品牌战略,取消中国名牌评选,在经济领域树立驰名商标就是名牌的意识。中国名牌的评选过程涉嫌违反《行政许可法》,已有法律专家对其合法性提出质疑。只有树立驰名商标的权威性,才能使国内企业在创牌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其次,统一标准,取消省级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省级以下名牌评选工作。
第三,加大驰名商标的宣传力度。各级地方工商机关要在消费者中广泛普及驰名商标知识,提倡认牌购物和理性消费。 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都是一种荣誉称号,也是一种品牌,其对提高商品知名度、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

1、依据不同。中国名牌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来评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驰名商标是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第5号令《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来认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商标法》和国务院《商标法实施条例》。

2、客体不同。中国名牌是对质量而言,驰名商标是对商标而言。中国名牌仅针对实物质量——即产品质量来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客体不但包括商品商标,也包含了服务商标,其范围涵盖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较中国名牌广。同时中国名牌只适用中国制造产品;驰名商标不但适用中国商标,也适用外国商标。

3、机关不同。中国名牌是由挂靠国家质检总局的社团——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来组织实施评价工作;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在商标注册、评审、管理及侵权诉讼等实际工作中来认定。

4、程序不同。中国名牌每年评定一次,由企业自行填报后交省级质检机关,再报送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采用国际惯例和通用方法,实行个案审查认定原则,不受时间限制;商标权利人在商标注册、评审、管理及侵权诉讼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在请求国家机关制止和处罚侵权行为的同时,可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在商标注册公告期内申请认定的,直接向商标局提出;在商标评审过程中申请认定的,直接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在商标管理过程中申请认定的,向市(地)级工商机关提出;在商标侵权诉讼过程中申请认定的,向人民法院提出。

5、效果不同。中国名牌经评定后,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可利用中国名牌标志对产品进行包装、装潢和广告,免予各级政府的质量监督检查,自动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的重点。驰名商标经认定后,除了在商标有效期内(十年,届满可续展)可利用驰名商标标识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包装、装潢和广告之外,还受到国家和国际上的特殊保护:①时间方面,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不受五年的限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他人恶意注册的商标;②空间方面,驰名商标享受跨类保护,认为他人在同类或另类商品或服务中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泽驰名商标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请求国家机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网络域名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驰名商标得到优先保护。③是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保护的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61、63条明确规定:“假冒他人驰名商标”,“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均追究刑事责任。《商标法》第13、14、41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45、53条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都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作了具体规定。④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是世界性的。《保护工业知识产权巴黎公约》和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都有相应的规定。我国是《保护工业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缔约国,也是WTO成员。驰名商标在这两个组织的成员国中,受到对等的法律保护。

最后 总结:
中国名牌主要是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驰名商标是对商标的知名度和信誉进行认定。同一种商品既可是中国名牌,也可是驰名商标。如“美的”空调、“浪莎”袜业及湖南省的“钻石”牌硬质合金、“梦洁”牌床上用品等。第三它们是互补的。中国名牌只适用于产品质量;驰名商标却适用于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对第三产业——即服务贸易领域的品牌,我们可通过驰名商标的认定来宣传和推广。

“中国名牌”其认定至今在国内无法律可循,仅是公众的生活用语而已。2001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已经开始对这一公众称谓进行管理。

“驰名商标”顾名思义指的是具有很高知名度,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来自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该公约中规定成员国应承担对驰名商标予以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而非约定俗成的称谓,而且汉语中的“驰名”原本是作动词用的,即传播、扬名的意思,而不能作为名词的。

在生活中与“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或“名牌儿”)二者仅近似而并不相同:
其一,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国内相当大的区域内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没有什么地方性的驰名商标,而“名牌”则有“全国名牌”或“省内名牌”、“当地名牌”之分;
其二,驰名商标指的是商标,而名牌有时并不指商标,可能指的是企业名称;
其三,名牌的认定至今在国内无法律可循(仅有试验性的管理办法),仅是公众的生活用语而已,但驰名商标只能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非经其认定的,不能称其为“驰名商标”;
其四,也是最重要的,“名牌”的保护至今没有立法,而驰名商标则有相应的法规和规定。

大同小异

在我眼中,是差不多的。

这个问题,很简单“中国名牌”是在商业界比较好,“驰名商标”是指商业界与群众都很榜OK!

不同处简述:
中国名牌主要是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驰名商标是对商标的知名度和信誉进行认定。同一种商品既可是中国名牌,也可是驰名商标。如“美的”空调、“浪莎”袜业及湖南省的“钻石”牌硬质合金、“梦洁”牌床上用品等。第三它们是互补的。中国名牌只适用于产品质量;驰名商标却适用于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对第三产业——即服务贸易领域的品牌,我们可通过驰名商标的认定来宣传和推广。

详细描述
1、依据不同。中国名牌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来评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驰名商标是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第5号令《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来认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商标法》和国务院《商标法实施条例》。

2、客体不同。中国名牌是对质量而言,驰名商标是对商标而言。中国名牌仅针对实物质量——即产品质量来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客体不但包括商品商标,也包含了服务商标,其范围涵盖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较中国名牌广。同时中国名牌只适用中国制造产品;驰名商标不但适用中国商标,也适用外国商标。

3、机关不同。中国名牌是由挂靠国家质检总局的社团——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来组织实施评价工作;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在商标注册、评审、管理及侵权诉讼等实际工作中来认定。

4、程序不同。中国名牌每年评定一次,由企业自行填报后交省级质检机关,再报送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采用国际惯例和通用方法,实行个案审查认定原则,不受时间限制;商标权利人在商标注册、评审、管理及侵权诉讼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在请求国家机关制止和处罚侵权行为的同时,可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在商标注册公告期内申请认定的,直接向商标局提出;在商标评审过程中申请认定的,直接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在商标管理过程中申请认定的,向市(地)级工商机关提出;在商标侵权诉讼过程中申请认定的,向人民法院提出。

5、效果不同。中国名牌经评定后,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可利用中国名牌标志对产品进行包装、装潢和广告,免予各级政府的质量监督检查,自动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的重点。驰名商标经认定后,除了在商标有效期内(十年,届满可续展)可利用驰名商标标识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包装、装潢和广告之外,还受到国家和国际上的特殊保护:①时间方面,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不受五年的限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他人恶意注册的商标;②空间方面,驰名商标享受跨类保护,认为他人在同类或另类商品或服务中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泽驰名商标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请求国家机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网络域名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驰名商标得到优先保护。③是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保护的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61、63条明确规定:“假冒他人驰名商标”,“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均追究刑事责任。《商标法》第13、14、41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45、53条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都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作了具体规定。④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是世界性的。《保护工业知识产权巴黎公约》和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都有相应的规定。我国是《保护工业知识产权巴黎公约》%
第3个回答  2006-11-10
出高分求答案的多数都是骗子!! 得到答案不选最佳 可恶啊
第4个回答  2006-11-09
“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都是企业是荣誉性标志,他们的不同在于评选机构、评选标准、申报办法、保护措施等是不同的。比较起来,“驰名商标”开始的时间早一些,评选机构更权威一些,保护措施更完备一些,消费者的认可度更高一些。
第5个回答  2006-11-11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通过质量检验报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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