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10-16
我国公布的《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中也明确了关于离婚财产房屋转让的征税问题,凡是个人因离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般在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时需要交的手续费是大家关注的问题。
夫妻在离婚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一般需要交的税有:契税是按房价的百分之二交,印花税是按房产的百分之五交。费类:登记费:80.00,交易手续费按房价的百分之二交,工本费20.00。这就是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的费用。
离婚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是很多离婚夫妻争吵的问题,离婚时指夫妻双方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下接触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不仅是接触双方的婚姻关系更关系到两人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指依法将夫妻的财产划分为各自的财产,现行的婚姻法中明确规定有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时两人在建立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这类财产要根据协议法律进行分割,一般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有:一、男女公平的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三、照顾无错的一方,四、尊重当事人意见,有财产分割约定先于法律的原则等。
第2个回答  2015-04-04
可以到县里咨询!
第3个回答  2016-12-20
核心提示: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离婚时具体怎么分呢?
1、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3、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4、《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司法解释对于还贷的房屋也做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注意: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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