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繁体字的好处 作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12-27
一、国家推行规范汉字,应把繁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内
我国推行简化字已多年,许多出版物已使用简体字出版,按规定仍有一些出版物在使用繁体字,如书法类图书、中国画艺术画册,面向港澳台地区中文出版物,文史研究性著作、中文工具书等,但目前繁体字的使用还有上升的趋势。这几年与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增多,如何规范使用简转繁,正确转换,确实要研究。

国家推行规范文字,要把繁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之内,没有特别的需要出版物应以简化字出版。面向公众的出版物,包括书法艺术也应使用简化字。我们应当顺应潮流,不要迁就。海峡两岸加入WTO后,主体在大陆,主体是使用简化字,我们没有必要去迎合。《读书》的刊名,《人民日报》(海外版)原使用繁体字,现在也改为用简体字了。简化字的使用并不是1949年以后发明的。汉字产生后,同一个字就有笔画简繁之分。1935年当时的国民政府就公布过一批简体字。1949年以后的中国政府,为了满足人民大众学习文化的要求,推行简化汉字更加自觉,更加有力。

在实际编辑工作中,繁转简易规范,简转繁易出错。特别是年轻的编辑,接受的是简化字的教育,没学过繁体字,更易出错。因此,最好不使用繁体字出版。目前大陆使用的繁体字同台湾地区使用的繁体字也不相同,如果仅仅是为了同台湾地区交流方便而使用繁体字,似乎不必要。

二、简转繁目前没有规定,也缺乏研究
从目前的出版物看,简转繁实际有两种转法:一种是依照《简化字、繁体字、选用字、异体字对照表》转换,或者说依《新华字典》《辞海》简体、繁体对应转换,如"只"字,可转为:"祗"、"祇"或"只"字;另一种是依照传承字转换,即古汉语中使用过的字。1949年以前使用的汉字。1949年以后台、港、澳地区使用的汉字,作繁体字使用。即以《辞源》《中华大字典》中使用的汉字作繁体字用。如《辞源》中"只"字可作语气词,表示仅仅、量词使用。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但一本书、一套书似应只用一种方法,不管用哪种方法,用哪个字,都要以文通字对为原则。使用第一种方法,往往排斥了笔画少的本字、古字,也易转错。
三、简转繁以"形、音、义同时对应准确"为根本要求
繁转简是多个字转为一个字,有规范,不易出错,简转繁是一个字可对应多个字,易选错。这是大家的一致共识。在实际生活

中简转繁出错很多。有的大学中文系教授,名片用繁体字,把海淀变成"海淀",中文系变成"中文系",就出了笑话。

汉字简化字转繁的根本要求是对应准确。要解决对应准确问题,必须了解简化字的8种简化方法,其中第七种是假借的方法,容易对应出错的是第七种。因为这类简化字,一形二字甚至多字,它既是本字,又是别的繁体字的简化字,容易发生将本字错繁或转繁对应失误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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