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3-01
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区别:
1、用途不同,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是必备的配套条款,不能缺少,否则通用条款和公路行业准专用合同条款就不完善。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2、内容不同,通用条款是所有相同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共有的内容,专用条款是签订合同的双方针对合同项下的那个工程或者项目所作的有针对性的、不同于通用条款或者将通用条款予以细化的特别约定;
3、解释顺序不同,专用条款的解释顺序优于通用条款,必须双方特别约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依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在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要在专用条款或数据表中予以具体规定的数据、信息或与工程所在地具体情况有关的规定,如异常气候条件,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是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
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后的专用条款执行。签订合同之后,如果觉得合同的第一条第二款的表达不够清晰,还需修改,就可以与对方约定再订一条款专门解释第一条第二款,那么之前合同里的条款就是通用条款,后面那个起解释说明作用的那一条款就是专用条款。
制定合同条件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两部分是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制定合同范本的普遍做法,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书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不一致时,按专用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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