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老婆签署离婚协议,草拟房子归她所有,其余债权债务归我一个人承担。我老婆同意。这样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是不是一定要去民政局登记呢?我是规避可能存在的潜在债务。请问,不经过登记可以规避潜在债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