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特别是在社会保障方面。依据《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划出20%作为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多个关键领域:
这些资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需遵循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规定,并每年公开透明。对于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如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市政府会提供全面的救济措施,如城市户籍残疾人享有全额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户籍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优先安排入住残疾人安养机构和安置收养机构,流浪乞讨的残疾人也会得到救助机构的及时援助。
贫困残疾人可享受残疾人专项补助金,补助金由残疾人联合会发放,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残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与本市户籍残疾人结婚年限满足要求,公安机关会优先办理户口迁移,并减免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