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7

城镇土地使用税提供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措施,主要分为两大类:国家预算收支单位的自用地免税和国有重点扶植项目的免税。


首先,对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自用土地通常免税。宗教寺庙、公园和名胜古迹的自用土地免税,但用于经营的部分则需要缴税。公共设施如市政街闭道、广场和绿化地带的用地也属于免税范围,但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是免税的。


对于特定的整治土地和改造废弃土地,经批准后在使用初期(5年至10年)可以免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的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而营利性医疗机构自2000年起有3年的免税期。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和幼儿园,只要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也可享受免税待遇。


在土地使用上,如果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税单位无需缴税,但反之则需纳税单位缴税。对于共同使用的多层建筑,按占用比例计征税款。例如,一栋15层的大厦,一家租用5层,另一家租用10层,各自按比例缴税。


最后,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的自用土地,也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扩展资料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