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人员密集场所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2-21
1. 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根据新消防法(2009年版)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公众聚集场所,如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2.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为《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该条规定了人员密集场所的具体范围,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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