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北京市房屋契税政策

您好,由于最近国家及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房产政策,想咨询一下。我在2009年1月份欲购买一套88平商品期房,因为当时手里有套商品房(是我跟我爱人结婚之前的联名购房,房本上两个人的名),当时为了合理避税,所以用我弟弟的名义做了商业贷款,且我弟弟跟我爱人做了联名购房,银行也是按照首套房的贷款利率办理了贷款。后来买了这套商品房后,我跟我爱人就把原来手里的那个房子卖了,然后又以我的名字全款买了一套二手房,二手房当时过户时是按照1%交的契税。目前涉及到2009.1月份购买的这套商品房交房,需要交纳契税,所以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2009.1月份,由我爱人跟我弟弟联名所购商品房是按照1%还是按照1.5%交纳契税?(我爱人跟我弟弟名下只有09.1月份所购这一套88平商品期房,我的名下有一套24平商品房)谢谢!盼复答案。

第1个回答  2010-05-21
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才可以享受契税1%的优惠,目前查的比较严
第2个回答  2010-05-11
与贷款无关,不满90平米的住宅契税都是1%
第3个回答  2010-05-11
90平米以下1%,

90-120平米1.5%,

120平米以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