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移民搬迁赔偿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0
首先,明确扶持对象的范围,对于被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的年度补偿标准为600元。对于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搬迁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他们将获得为期20年的额外扶持。而对于在2006年7月1日之后搬迁的移民,他们的扶持期限为20年,计算起点为搬迁完成之日。《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中规定的扶持范围包括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具体来说,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被称为现状人口,而在此之后搬迁的则被称为原迁人口。在扶持期内,中央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进行一次性核定,之后不再进行调整。关于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自行制定具体政策。转为非农业户口的移民将不再包括在后期扶持范围内。扶持标准为每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年补助600元。对于扶持期限,对于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移民,扶持将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持续20年。而对于2006年7月1日之后搬迁的移民,扶持将从完成搬迁之日起,为期20年。【温馨提示】以上内容基于当前信息和对于法律的理解而提供,仅供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并与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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