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房子,我又需要加以解释:房子之前买30万经济适用房,是她前男友与她分手时卖给她,差12万,所以我家里慷慨解囊股票割肉,凑齐12万。通知拿房产证是我们领结婚证之后,但房产证的签发日期是1月28日(女方曾多次提到肯定会还这12万给我家,因为我们是一家人了,所以她说的话第一没放在心上,第二没想到,让我愤怒的是原来他们家里根本没把我当自己人,其实是表明那房子是不属于我,与我毫无瓜葛!很大声理直气壮的说那套房子属于婚前财产。
关键时是我家帮她,凭什么是她的个人财产。2007年11月的12万元怎么能等同于现在12万元的价值?结婚的时我家里要买房子,我媳妇说不用,就用这个房子结婚,没必要买多一套,所以我们家结婚也就没买房子,我家说买车,岳母反对,也没买!
她坚决不同意我的要求加我的名字在房产证上;即使我写份协议保证不要她的房子,如果将来我出轨,净身出户…那12万也分文不要…我告诉她我只是想要一个安定的感觉,一份保障而已…可是她态度很坚定,不接受我的建议,就是咬定那个房子是她养老用的,她的父母不会同意她这么做的,我说请她和她的父母商量一下,她也坚决反对,警告我说如果告诉她的父母了,结果就是她的父母的意见肯定是离婚...她说那个房子是她和她父母的的安全感,是她们全家人的保障…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够理解,是房子重要还是我们的婚姻重要...说白了,我觉得她们全家人根本不信任我,对我们的将来没有信心…难道我们的爱情还不如一套房子的价值吗…她同样问我,既然我不贪图她的房子,那为什么一定要提出这个根本不可能实现的要求呢?要求我站在她家人的立场考虑,我想不通...她反问我,难道我们的爱情还不如一套房子的价值吗?既然不稀罕那个房子,又何必对她苦苦相逼呢?可是,请相信我真的不是要她的房子,我只是想要一个安全的保障…而且,我也一再强调,我们家里人其实根本看不上那套房子,因为她那套房子是东西向的,我家里人也一定会再买套房子给我们的,我家里人也是打死都不会让我离婚的,但是….唉…她为什么就是听不懂呢???
最后,我老婆的让步是房子30万买的,她出15万给我,让我再添钱付首付,她可以写协议书,再买的这套房子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可是这样是过日子吗?请各位有识之士,指点迷津…
另,我的父母连遗嘱都写好了,是我们俩的名字,可是她的父母为我们的婚姻做了些什么呢???以前,她还会经常打电话和我父母聊天,可是现在也少了,我父母当她是自己的女儿,对她比对我还好,每次打电话总是教训我,可是她的父母是怎样对我的呢?同样是父母,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呢,我真的很困惑,很迷茫,真的很不想离婚,可是又.....我该怎么办呢???我心里真的好难受,觉得很是对不起父母,她们那么辛苦,那么的为我们精打细算,计划我们的将来,可是她家人呢???我都快疯了,敬请各位有识之士给予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