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三章 建筑设计1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19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1.1条  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确定各类用房。一般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等组成。

   第3.1.2条  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结合基地面积、结构选型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深,合理确定建筑平面,并为今后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

   第3.1.3条  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建筑高度超过75m的办公建筑电梯应分区或分层使用。

   第3.1.4条  窗

  一、底层及半地下室外窗宜采取防范措施。

  二、高层办公建筑采用大面积玻璃窗或玻璃幕墙时应设擦窗设施。

  三、设采暖空调的办公建筑,外窗面积在满足采光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空调办公建筑外窗应有良好的密闭性和隔热性,全空调办公建筑外窗应设部分可开启窗扇。

   第3.1.5条  门

  一、办公室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m,高度不应小于2m。

  二、机要办公室、财务办公室、重要档案库和贵重仪表间的门应采取防盗措施,室内宜设防盗报警装置。

   第3.1.6条  门厅

  一、门厅一般可设传达室、收发室、会客室。根据使用需要也可设门廊、警卫室、衣帽间和电话间等。

  二、门厅应与楼梯、过厅、电梯厅邻近。

  三、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门厅,应设门斗或其它防寒设施。




   第3.1.7条  走道

  一、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表3.1.7的规定。

  走道最小净宽         表3.1.7

 
走道长度(m)走道净宽(m)单面布房双面布房≤40
>401.30
1.50 1.40
1.80
  注:内筒结构的回廊式走道净宽最小值同单面布房走道。

  二、走道地面有高差,当高差不足二级踏步时,不得设置台阶,应设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8。

   第3.1.8条  采光

  一、办公室、研究工作室、接待室、打字室、陈列室和复印机室等房间窗地比不应小于1∶6。

  二、设计绘图室、阅览室等房间窗地比不应小于1∶5。

  注:窗地比为该房间侧窗洞口面积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

   第3.1.9条  隔声

  一、办公用房、会议室、接待室等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5db(a声级),电话总机房、计算机房、打字室、图书阅览室等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a声级)。

  二、电梯井道及产生噪声的设备机房,不宜与办公用房、会议室贴邻,否则应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第3.1.10条  超高层办公建筑的避难层(区)、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等的设置应执行国家和专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3.1.11条  办公室的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60m,设空调的可不低于2.40m;走道净高不得低于2.10m,贮藏间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