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新房已经办理了入住,但因煤气\公交等辅助设施不到位,新房的居住条件不如旧房,因此今年冬季准备在旧房居住 并交了旧房的取暖费,但按沈阳的供暖新规定我新房不住人也得交取暖费,这显然不合理,请给个解释什么是有关部门?什么叫也许?老百姓和所谓的部门讲理能行吗,更何况部门们有政府的红头文件做令箭,怎么协商?官老爷们,你们出台政策怎么不为百姓考虑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