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武汉未正式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现在实习期每天只有补贴10元,偶尔去外地工作的话就包吃住。老板说试用期是600块钱基本工资,加上全勤奖,转正之后800底薪。这样的工资安排合理合法吗?现在实习的钱可以不管,但是到试用之后的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