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灭门案的宣布结果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2009年7月11日,南京市鼓楼区黑龙江路2号蓝山国际4栋901室发生的三口之家灭门惨案轰动全国。昨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艾建国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被告人艾建国被判依法赔偿受害人家属人民币共计138.44万元。
案情回放
一家三口被杀 令人发指
2009年7月11日,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黑龙江路2号的蓝山国际发生一起灭门惨案,一家三口均遭钝器敲击致死,死者中包括一名7岁女童。记者了解到,遇害户主名叫徐健,生前是南京先声药业公司的一名中层干部,而被告艾建国与其曾是同事关系。
7月11日晚8时许,徐健带女儿请艾建国吃饭,随后便将其带回家中。据死者徐健姐姐透露,因艾建国经营的公司出现亏损,资金流动不畅,遂向受害人徐健借钱。不曾想,借款不成便起了歹心。当晚,艾建国以钝器敲击徐健及其女儿头部致死。第二天,当从无锡赶回南京探亲的徐健之妻戴晓红也被艾建国残忍杀害。艾建国在杀人后曾多次携带房门钥匙进出,其中两次外出时间达70分钟之久,所去之处是附近一些装饰城及工具店。
警方称,犯罪嫌疑人艾建国作案后在现场待了整整2天,7月14日,当民警破门将其抓住时,身边的三具尸体已经腐败不堪,其中一具尸体已遭肢解,整个屋子鲜血淋漓,十分恐怖。他陡然看到警察,先是愣住了,然后是颤抖,但不久就平静下来,被捕后艾建国对自己连杀三人的罪行供认不讳。
庭外候审
受害人亲属悲痛异常
昨天下午两点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外,受害人家属痛哭失声,“连一个7岁的小孩子都不放过,情理难容,必须要偿命。”受害人戴晓红的父亲悲痛地表示。艾建国的辩护律师透露,艾建国在被抓后曾以有精神疾病为由试图开脱,但经鉴定,艾建国精神正常,并无精神疾病。
记者从第二法庭的工作人员口中得知,案发后,被告艾建国曾声称,受害人徐健一家并非自己所杀,而是被室内另外三名男子杀害。但是,警察勘察后发现,室内门窗紧闭,并没有他人在场的痕迹。事后,南京市公安局通过对现场证据采集以及调看小区监控、通话记录等证明,徐健一家三口确是被艾建国杀害,根本不存在徐健遭其他三男子杀害一说。
庭审直击
一审判死刑被告漠然
庭审中,戴着脚镣的艾建国被从第二法庭侧门带进,面部表情漠然。面对记者的拍摄,艾建国非常镇定,时不时摆动一下脑袋。当审判长宣读审判词时,艾建国仍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南京市某媒体记者透露,开庭前一刻,他曾在看守所见到艾建国,希望能有所交流。但是,艾建国只说了一句话:“都要死的人了,没什么可说的。”当法庭宣布,被告艾建国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时,听审席上受害人家属再次痛哭,“杀人就该偿命。”徐健的姐姐大声说。在艾建国被法警带离法庭的瞬间,艾建国看了一眼听审席,并嚣张地说了一句:“太无耻,就是想要我的命。”
如上所言,如此详细就不应该是疑案了,但是艾建国所讲的又疑点重重。对待这个案件,每位关注的人都应该多多用脑去思考,而不是被某些结论所引导。更不要低估当事人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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