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处方书写要求错误的是: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下方,并加括号。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二)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 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三)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 (g)为单位,“g”(单位 名称)紧随数值后;
(四)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五)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