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1988年建。使用权50年。还有24年,24年后怎么办

24年后我50岁。我想问现在国家有没出政策法律来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24年后我是交钱继续住(如果交钱要交多少) 还是给国家直接征了(如果国家征了会不会给我意思一下)。我是一分钱都没还是能得到什么。
现在很多老房子都在抛,我怕不卖的话到时候自己吃亏。

第1个回答  2014-02-06
24年以后,按照现行的政策,你是需要每平方每年缴纳2元的土地出纳金。如果你的房子在接下来的24年时间里被拆迁了,只要你有房产证等相关能够证明是你的房产的有效资料,都是可以享受到国家拆迁应有的补偿的。这个不必太担心。
仅供参考,希望有帮助。
第2个回答  2014-02-06
现在国家的规定是民用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是可以自动续约的,具体续约要缴纳多少费用现在还没有细纹,不过相信最近几年肯定要出台的,现在中国有一部分房产面临同样的问题,关心的人不只你一个不要紧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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