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来自王先生的档案造假案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4
2001年~2012年期间,复员兵都被分配至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上岗,其中包括客运站(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性质)、养护公司(企业)、路桥公司(企业)。但到2018年,交通运输局开始又一次重新分配复员兵,把复员兵从原来单位分配至运管所、公路段和客运站。当时复员兵共有65人,其中分配到运管所、公路段和客运站分别为27人、25人、13人。

 

当事人王*阳是2008年通过考试,分配到养护公司,由于2018年重新分配期间,被调到客运站;而张*栋,是2008年通过考试分配到路桥公司,也是在2018年被重新分配到客运站。但是,交通运输局从下属企业单位借调到局机关工作的复员兵无一人分配到客运站。

 

据当事人王*阳、张*栋称,第一次分配到交通运输局下属企业上班的复员兵,在2018年重新分配时并未调到好单位,而是被分配至客运站。而有些复员兵从未上班,但是却能在2018年分配到好单位。

 

在2010年之前,交通运输局复员兵都是通过相关考试,按照成绩进行工作分配。但在给复员兵分配工作过程中,则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既没有公示分配结果,也没有组织相关人员和复员兵召开党委会议。

 

在镇赉县交通运输局分配工作中还有其他不合理不合规现象。在分配工作中,还有档案造假的问题。调动工人介绍信的时间与复员兵的上班时间严重不符。当事人张*栋的档案资料被造假。本是2018年3月分配至客运站,其档案资料中写的是2008年6月。

 

2021年,当事人王*阳和张*栋发起信访,他们提出诉求主要是:

1. 反映交通运输局当时分配时未召开党委会议、未有会议记录问题。

2. 反映交通运输局从下属单位借调局机关工作的退伍兵没有一人分配到客运站问题。

3. 要求镇赉县政府及交通运输局解决分配不公开、不公平问题。

4. 反映交通运输局档案里介绍信造假。

 

镇赉县交通运输局给出的处理意见是:关于退伍兵分配工作时未召开相关会议问题。有2016年6月28日局党委会议记录。但是当事人王*阳、张*栋要求查看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件时被拒绝,并不满意其余三条诉求的处理意见。

 

在信访结束后,镇赉县交通运输局要求当事人签订信访协议,附加涨工资1000元,王*阳和张*栋并未同意。王*阳和张*栋称,去哪里反映都无人回应,到处都在互相踢皮球,没人管这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条: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

 

吉林省镇赉县交通运输局在2018给复员兵重新分配发展时,显然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里面各项操作都有不合法、不合理之嫌。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彻查,将正义、公平还给退伍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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