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电视台2009年公开招考聘用播音员主持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22
遵义市电视台2009年公开招考聘用播音员主持人简章

为搭建公正选人用人平台,根据市人事局《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市编委给我单位下发的2009年新增人员计划,特拟定我台统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我台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罗林陆(市广电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电视台台长)
副组长:曹辉(市广电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太华(市电视台总我、主任记者)
李智(市人事局录用调配科科长)
成员:徐雪梅(市广电局监察室主任)
石磊(市电视台副台长)
刘云(市电视台副台长)
武书明(市电视台台长助理)
郑聃(市电视台台长助理)
陈传和(市电视台办公室主任)
赵军(市电视台总编室主任)
办公地点设在遵义市电视台办公室。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岗位
名称 专业 学历
要求 岗位 身高 招聘
计划
播音员 不限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 男播音主持 男170CM 1名
女播音主持 女158CM 1名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事业心强。
3、报考人员须品貌端庄,普通话标准,无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需在面试前作普通话等级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的方可参加面试。
4、身体条件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黔人发[2005]4号)。
5、女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的),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后出生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19日——2009年9月23日。
2、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名时本人带相应证书,证件须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由他人持相关复印件代为报名,但参加考试时本人必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
(2)交近期白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网上报名的,需提供电子文档照片(JPG格式)。
(3)在职人员报名需持单位及主管局同意的报考证明。
(4)报名费:60元。
3、报名方式及地点:
考生须根据报名条件、资格及要求,准备好所需证件后在遵义市电视台办公室(大兴路湘江大厦8楼)现场报名。
外地考生可通过发Email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
(二)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由招考工作办公室在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领取。
五、考试
播音主持工作是一项特殊的专业技能工作,本次招聘采取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的办法进行,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笔试。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7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对报名参加考试的外地考生,如面试成绩通过,进入了笔试环节的,本台将负责报销交通费用。
1、面试
面试前将组织对无普通话等级证书者进行普通话等级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每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需达1:3以上方可开展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内容(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由市人事、广电主管部门、电视台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考评组,采取现场模拟主持、现场采访及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具体内容由考官现场出题)。
2、笔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面试成绩由不高于1:6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若出现报考同一职位考生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职业道德、事业单位基础知识、播音主持基础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3、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结束后,取总成绩第一名考生进入体检、政审环节。总成绩出现分并列的情况,以专业技能成绩得分高者确定。
4、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汇总排名后进行张榜公示,在遵义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成绩咨询电话:市广电局(0852-8825522)
市人事局(0852-3119330)
市电视台(0852-3196511)
六、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在成绩公示期满后,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市人事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单位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其本人。初次确认不合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市人事局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休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从进入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核(政审)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考岗位名额和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在医院确认体检合格结论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接受市招考工作办公室对招考人员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市招考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招考对象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六)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七)经市招考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由单位将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政审)人选。
八、公示
经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人事人才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人事局或市广电局按规定进行调查。
九、在考录各个环节中出现争议事项的,由遵义市直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规定上报遵义市广电局、市人事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根据相关规定明确试用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合同。
十一、纪律要求
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考条件、公开招考程序、公开招考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上级领导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在考核过程中严格考核纪律,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立即报主管部门处理。对违纪违规、作弊的考核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核资格等处理。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并按规定处理。
十二、未尽事宜,由遵义市直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遵义市电视台:0852-3196511
监督电话:市人事局:0852-3119330
市广电局监察室:0852-8825522
详细情况请登录:遵义人事人才网http://www.zyrs.gov.cn

遵义市电视台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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