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罪如何确定

如题所述

判断是否构成火灾罪,可以从其构成要件入手:1。犯罪对象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即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三、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本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火灾;也可能是因为过于自信,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火灾,因为相信火灾可以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十五条第一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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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0
放火罪行为类型:
一、不以放火罪论处的行为,放火烧毁自己财物但未危及公共安全的,不以本罪论处。不会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显著轻微的一般放火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以放火故意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电力设备、煤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设施、公共电信设施,应以与行为相关的罪名定罪,不定放火罪。以放火为手段故意杀害特定个人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二、以不作为实施的放火罪,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放火罪,行为人必须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而且能够履行这种特定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生火灾。从义务的来源看,一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二是职务或业务上所要求的义务;三是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所引起的义务。从司法实践来看,行为人的特定义务,主要是后两种情况。
三、以作为实施的放火罪,一是要有火种;二是要有目的物,即要烧毁的对象物;三是要让火种与目的物接触。
在这三个条件已经具备的情况下,行为人使火种开始起火,就是放火行为的实行;目的物一旦着火,即使将火种撤离或者扑灭,目的物仍可独立继续燃烧,放火行为就被视为实行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