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拉姆”》,女人你不要那么傻,该这样自我救赎!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4
2月6日,《另一个“拉姆”》在网络上刷屏,文章作者马金瑜的名字也登上热搜,作为一位曾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媒体人,她曾为了爱情远嫁到青海贵德县,为蜂农丈夫扎西生儿育女,并称丈夫的心“像山上的泉水一样”干净,他们养蜂养花,过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一度被传为美谈。

然而一都是幻影,现实生活中却是:她遭遇了丈夫长期的家暴和出轨,为了孩子她多次隐忍,从未报警。如今,她已经逃离了危险地,并决心面对一切。

这不禁让人感慨,曾经为了爱情而私奔或者是不被家人和世俗所看好的婚姻为什么都像受了诅咒一样,总是没有好的结局。

这也让我想起了我的小姨,在小姨18岁的时候,她遇见了我的前姨夫,一个长得很帅但是却家庭贫穷,并且游手好闲的小混混。

姥爷当时是大队书记,家里条件还可以,不过他也不是嫌贫爱富的人,主要是觉得嫁给一个混混生活没有保障。一家人苦口婆心地劝小姨不要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姥爷甚至放出话来:“你要敢嫁给他,我就跟你断绝父女关系。”姥姥哭着求小姨让她千万不要往火坑里跳。

可是小姨却不顾众人的反对,在刚满18岁那年就嫁给了那个人,她说那个人对她特别好,而且很孝顺。

姥爷因为生气,再加上常年喝酒,身体本来就不好,后来没过多久,竟然得撒手人寰。

小姨结婚那天,家里只有她的大姐(我老妈)一个人去了,这还是考虑到,怕娘家不去人以后日子更难过。

刚开始小姨日子也还可以,两个人你侬我侬的,可是后来有了孩子,几乎可怜到吃了上顿没下顿,娘家经常接济,再后来前姨夫跟着人收“保护费”,小姨也过了几天风光日子,盖了三层洋楼。可是不是正道得来的钱终究是不能长久。常常玩火怎么可能不失火,后来犯事儿,前后几进宫,最长的一次小姨竟然等了他十年之久。

如果说就此可以苦尽甘来,浪子回头金不换也成。可是没想到,她苦苦等了十年,人家出来几个月就和她离婚,跟一个女老板结婚了,后来才知道这个女的居然是贩毒的,他自己也因为吸毒而进了戒赌所。真是No Zuo No Die,一切都是孽缘。

按说别人离婚该劝和,这次我真想拍手称快。这样的渣男早都该一脚踹了。虽然这个渣男曾经对我这个外甥女还不错,好吃好喝好玩地招待着。不过我只能为我小姨的一生喊屈,对她不好就是不行。

通过前女记者和我小姨的亲身经历,想奉劝一下那些还没有结婚的姐妹:千万不要为了所谓的爱情而牺牲自己,或是被爱情蒙蔽了双眼,毕竟爱情只是暂时的,日子却要过一辈子。人生有时真的就是一步错,步步错。

从她们的故事,女性朋友应该能得到一些婚姻上的启发:

1、恋爱可以只凭感觉,结婚真的要讲究门当户对,经济基础、文化水平、风俗习惯都需要考虑;

2、恋爱脑一定不要有,有时候父母的话还是要听的,他们有可能看不到对方的优点,但是,对方的缺点,他们看得一清二楚;

3、酗酒、脾气暴躁、易怒的人,婚后家暴的概率很大。

4、很多时候我们或许可以找到平衡的办法,没有必要为了任何一个人牺牲自我的事业和幸福,除非你自己觉得值得,并不会为此而后悔。

对于这一案例,也给广大女性两条建议:

1.遇到家暴,一定不能忍,不能想着这可能是最后一次了。日子很长,家暴真的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早点离开,早点解脱,早点安全。

2.报警!报警!报警!

不要心疼电话费,更不要心疼警力,这是你的权利。也许有人会说,报警了也不见得有用。但问题是,你不报警,一定没用,而且还会助长对方的嚣张,以为你怕他,或者离不开他。

当然,也要学会收集和保存家暴的证据。

一个观念必须得到纠偏:家暴是法律事件,甚至是刑事案件,而不是家庭事件。当一个男人把你打得鼻青脸肿的时候,他已经不配称作爱人、家人,而是渣男或嫌疑犯。

比起事后拿起法律武器,更重要的,是真正活出自己人生的底气。能保护你的,除了法律,更是你自己。

千万不要为了孩子或是面子等原因而隐忍婚姻的不幸,必要时一定要勇敢地走出去!

自我救赎,才是最大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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