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银新闻事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4

在2010年12月5日的中午,甘孜州道孚县遭遇了一场草原火灾,李长银与他的战友们在处理火灾余烬时,不料遭遇了大风,使得火势加剧。这场悲剧中,包括15名战士、5名群众以及2名林业职工在内的22人不幸遇难。截至记者报道时,火势仍未被完全扑灭,火灾地点位于鲜水镇孜龙村的呷乌沟,距道孚县城约6公里。



火灾发生后,当地部队、武警和干部群众迅速响应,奋力扑救。到了15时,火势得到了初步控制。然而,就在清理余火的15时10分,一阵突如其来的强风将余火点燃,围困了正在清理的战士和群众。在这危急时刻,李长银同志主动请缨加入扑火突击队,与当地群众共同战斗。经过1个多小时的努力,他们成功扑灭了明火。为了防止火势蔓延,李长银和教导员李列深入沟底监测火情。



然而,悲剧在此刻发生。在清理余火的过程中,大风卷起余火,形成了难以控制的火海。在生死攸关的关头,面对群众的呼救,李长银毫不犹豫地冲进火海,不顾个人安危去营救群众。最终,他英勇牺牲,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我党我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当代革命军人的核心价值观。他的牺牲令人痛惜,也让人深深地感受到他的勇敢和无私。


扩展资料

李长银,男,汉族,1992年3月生,共青团员,重庆市大渡口区建胜镇群胜村人(原籍涪陵区百胜镇人),2009年12月入伍,甘孜军分区独立营三连战士,上等兵军衔。2010年被甘孜军分区表彰为“优秀士兵”。2010年12月5日在扑救道孚县山地灌丛草地火灾中牺牲,同月6日被四川省军区追认为革命烈士,年仅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