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我家的故事"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5

请以"我家的故事"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请以"我家的故事"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我有一个温馨而又美满的家,我、爸爸、妈妈、外公、外婆,还有一只可爱的小鹩哥构成了我们家。
一天早上,我刚醒来后,就听见稀里哗啦的水声,我连忙跳起来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从楼上漏下来好多水,吃饭桌子成了“水滴的舞台”,又过了一会儿,我又听到了一阵水声,我奇怪极了,客厅已经有声音了,怎么还会出现声音呢?于是我就跑到卧室,只见从天花板漏下来一滴滴的水,慢慢的,这小小的水滴就变成了“倾盆大雨”,这情景把我吓了一大跳,我急忙大叫:“不好了,南边的房间也‘下雨’了,一串串水滴都‘睡’到床上了”听到了我的叫声后,大家赶紧跑过来,这水真讨厌,把床上都弄溼了,我们大家齐心协力,使出全身力量,把床移到了旁边,才让床能少受点灾害。
不一会儿,邻居们都来帮忙了,并找来了警察,及时通知楼上人家的亲戚关闭水匝。大家有的用拖把把水吸乾,有的用扫把把水扫干,足足倒了四、五盆水……大家忙得腰酸背痛。
终于忙完了,听说楼上没有人,两位老人出国了,他们家的水管爆裂了,水直往下流,害得我们家“水漫金山”。
中午忙得没休息,直到下午三点多钟,我想起了我们家的小鹩哥——聪聪,好像一直没听到它讲话,我赶紧跑到它的面前,只见它浑身没有力气,嘴巴大张著,趴在笼子里,我再怎么叫它逗它,它都没有反应,我又给它喝水,可它已经没有力气了,外公说:“糟了,我还没有给它添水、喂食呢!”结果不到半小时,它就死了。那天天很热,它一定是渴死的。
聪聪跟随我们家5年了,它带给了我们多少欢乐啊!它会用各种语调叫楠楠、外公、外婆、恭喜发财、欢迎光临……从小到大它聪敏好学,跟我们一起出门旅游,是我们家的活宝,它也仿佛就是我们家的一员!同我们一道喜怒哀乐!我们会永远记住它的!

请以"邂逅司马迁"为题,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文章

我与美的邂逅
骤冷的清晨,刺骨的风在窗前肆虐,纷扬的雪花摇晃着往复在窗前不肯离去,频频回首,似乎在斟酌我的甜蜜与痛苦.就在此时,有谁能分得清这雪花是上升、还是坠落?人生不是也有太多的时候分不清上升与坠落吗?就像落叶,看似飞翔,实则坠落.
人生的遭遇谁也说不清,人生的邂逅更是难猜.有人说邂逅是美丽的,可是这美丽能持续几许?当美丽过后,会不会只剩下叹息?若不然,为什么纳兰会说人生若是初相见?也有人说,邂逅是一种缘分,就如阎王叫你三更死,决不留你到五更一样宿命,可谁知到如果缘分不在,会不会无限凄凉塞满胸?与其如此,何如当初?
我想,如果回到当初,你会选择不认识我,这样也许你就不会有那么多烦恼,是甜蜜的痛苦还是痛苦的甜蜜谁也分不清.我说过我是一团火,但我还有坚韧的冰甲,破冰之旅的艰难常使人望而却步.可是谁知到当一切情怀的萌动,如春的气息悄无声息充盈生命的时候,我也会毫无理由的将那喜悦洒满心房.一个人孤单久了,就会产生无穷无尽的幻想,幻想着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投射著的妙曼的吸引力,即使唇边一个淡淡的微笑,也可能充满著触目惊心的魅力,瞬间在眼前无限放大,弥漫整个世界,似乎到处都是快乐!
从此,孤闭了多年的心开始有了几分牵挂.远离电脑的时候,有了归心似箭的感觉.自斟自饮酒酣耳热的时候,有了要努力保持着一份清醒的欲望.少年轻狂的发作越来越少,内敛沉静越来越多.闭目沉思的时候,心神开始有些飘.一份不敢置信的杂念,一份深入骨髓的幻想,就像溪流终要汇聚大河,淡淡的、慢慢的、温柔的流淌在心里.到底是什么,说不清楚!有多少隔屏细语的日子,温醇如酒,不知道在彼此的眼中看到的是怎样的一个世界?也许会有策马纵横在草原的惬意,也许会有月下青丝绕指柔的缠绵,也许会有相伴听风看雨的灵犀,也许会有坐山观海的温馨浪漫.如果真的放我的真心在你的掌心,会不会有种温如玉的感觉呢?当耳边还回响着那一声温语,浅笑的容颜清晰的如花绽放,只是不知道能持续多久,也许一个转身,便是尘缘一梦.
其实邂逅只是一场晚宴罢了.当彼此心里开始有了模糊的记忆,就会开始到处寻觅,一切的擦肩与错过,都是为了这场晚宴作准备.蓦然回首中,千千万万次眼神的纠缠,溼润过惬意过,所有心间泛起的甜蜜,都是为了两个半圆的邂逅.菩萨说,前身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百年修得同船度,千年修来共枕眠已经流传恒远.而我要说今生依恋的便是你的前身,每一个缘分都是前身后世间的找寻.你在寻找你今生的影子,我在找寻前世掩埋我的人,不管是冥冥中注定也好,还是心有灵犀也好,还是我们本来前世的前世一体也好,当我们邂逅的时候,我们只是找到了彼此,终究还是有距离,终究不能还原成一体.于是痛苦也好,分离也好,都是理所应当.在此邂逅的巅峰拥抱过之后,在欢笑变成眼泪的时候,这场晚宴也就结束了.
无论如何人生因为邂逅会增加美丽,因为邂逅而倍觉灿烂,犹如生之灿烂的夏花、死之静美的秋叶.多少平淡无奇的景色只是有了相互的不离不弃,才竟成鲜花怒放的仙境.有你的日子花也羞涩,草也依恋,就连平静无波的湖水也泛著幽幽的情愫,凝重巍峨的山峦因为有了水的缠绕增添了几分温柔.可这美丽终究要死去,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即使毁灭,也要在最灿烂的瞬间,我生来注定就是一束烟花.在最灿烂的时候死去,是一种凄艳还是一种幸福?在繁星重重的时候划过,是一种残忍还是一种勇气?谁能说得清?西湖的白蛇,千年修炼,无边岁月中在人间找到一份真爱,这份坚贞,着实可叹,用一生沉寂湖底的代价去换来一次短暂的划过,碧海青天夜夜心,思无止,却难生,在我看来又是那么的可怜!还好,美好的情感还是在雷峰塔倒下那一刻定格,让人们永远都有怀念的永恒.
其实邂逅是一件很寂寞的事情,没有人会喜欢这无穷无尽没完没了的寂寞,白蛇传的结局我还是打心底喜欢的,虽然来去匆匆,但总会有人想念,也许是这种短暂更符合人的本性,就像一朵烟花永恒于夜空便没人觉得它再凄艳一样.如是说,也不是说美好的情感不会长存,只不过世间的美好情感虽然永远不会离开人间,但却会不经意的离开你我,就像一朵烟花划过之后,便回到永恒的寂寞等待中,等待下一次凄艳.所以,还是让情感寂寞下去吧!在静静的一隅,静静的守望,静静地等待一次擦亮的火花,静静的看着烟花再次腾空,静静的看着划过夜空的凄艳!
菩萨笑口常开,其实不代表他没有痛苦,菩萨大慈大悲,更不代表他能忘记痛苦.菩萨心中也有情感的思念,否则他不会说有前因.菩萨讲来世,所以他的爱不必执著,我们所以不忘、所以痛苦、所以深沉、所以执著是因为我们不相信来世.所以我们哭,所以菩萨笑.
如果想笑,那就邂逅于来生吧!

深蓝色的夜空中挂著一轮皓白的圆月,在抬头望月的一瞬间,忽然想起你,我洒下一壶酒,对着月亮轻轻颂起:“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题记
一、 向死而生
我不愿说汉武帝的刑罚有多残酷,我不愿讲腐刑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我也不愿提起那五千万铢赎命钱对你有多重要,我只想说这一切的一切,可以让你低头吗?可以拦得住你的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吗?呵,当然不能!
因为李陵之祸,你陷入绝望,然而你没有选择一死了之,你被迫选择腐刑,但事实上,那该需要多大的勇气,曾经有多少人为这屈辱的腐刑而毅然选择死去,我不否认他们的气节,但我更加敬你万分!
二、 化蛹为碟
蝴蝶承受了蜕变的痛苦,于是它变成了一只漂亮的蝴蝶,因为只有它自己知道,在它的身体里面藏着一只美丽异常的蝴蝶。
对你来说同样如此,你承受了腐刑这极大的痛苦,完成了你艰难的“蜕变”。在那段时间里,你身居小屋,卧床不起,身心都受到极大的创伤,可你依然坚持着度过这难以言表的 日子,慢慢的,你恢复了平静,开始了你活下去的意义…… 我想你是很孤独的,你说过“最下腐刑极矣!”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你不被社会所承认,作为男人的司马迁死掉了,作为一个封建士大夫的司马迁也死掉了,但是在《史记》中间激扬文字的那个太史公却获得了新生,这一丝希望始终温暖着你,它也成了你黑暗中不灭的灯光.
三、 十年一剑
十多年的光阴,铸成了《史记》的辉煌,这十多年,对你来说是迅速是漫长,是享受还是痛苦呢?我想都会有吧。你用你的全部来铸就这部旷世之作,从此你拥有了不死的灵魂,你走了,你的思想却活着,你没有被人们遗忘。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这是你对待生死的看法,也是你人生最好的证明。
四、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是后人对你的敬仰和赞叹,你的价值会随着时光而越显光芒,《史记》让我认识了自己的祖先,我为是一个炎黄子孙而感到自豪和骄傲,也让我认识中华民族的信仰和精神原则。
五、逝者如歌
几年后的某个清明,我定会带上一壶好酒到你的坟上祭拜,然后轻轻唱起:“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可能有点多,你适量删减一点,求采纳

请以“说着魔”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我名字的来历
我名字的来历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每一个名字都有一个含义,下面请听听我的名字吧! 我的名字叫崔靳虎。在我出生前,爸爸妈妈打算给我起名叫崔靳。给我起名叫崔靳有两种原因: 第一种是因为我爸爸姓崔,我妈妈姓靳,也就是想让我比他们俩加起来还厉害——无论是学习,还是别的方面。 第二种是“崔”同音与“催”,“靳”同音与“进”,两个合起来就是“催我进步”。想使我在他们的监督下,每天都在进步。但是后来一想:光有我们俩还不行,还需要自己努力呀!因为我属虎,又在崔靳后面加个“虎”,从此,我的名字便叫崔靳虎了。 虽然爸爸妈妈给我起了大名,但从我记事起,他们好像从没喊过我的大名,而是喊我的小名,有“靳虎”有“小虎”有“老虎”现在他们要喊我的大名,我都有点不习惯。 许多伟人都有自己笔名,比如:巴金,原名李绍棠。他为什么起笔名为巴金呢?原来,他很崇拜巴枯宁和克鲁泡物金,他选巴枯宁的巴和克鲁泡物金的金,所以他的笔名就是巴金了。看了他的笔名,我也想有个笔名,最后,因为我很崇拜李小龙,而他在美国的名字是布鲁斯·李,所以我打算给我起布鲁斯·崔,因为我姓崔嘛! 我很喜欢我的名字,你们喜欢吗?记住了吗?

题一:请以"渴望回到童年"为题,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文章.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地长大了,童年也显得模糊了。童年是我们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童年的时候想做什么就去做,想玩什么就去玩,即使是做错了,也会被人原谅。毕竟他/她们还小,不懂事。
当我一次次听回那昔日熟悉的童谣,当我一次次看到昔日那熟悉的童话书,我的泪水就不禁地流下。顿时,我的心里就有了一个念头:回到童年,去玩只属于孩子的游戏,去聆听那些只属于孩子的童谣,去寻找只属于孩子的纯真。却再也找不到那些童年时美好的时光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年级的升高,作业量也随之增加。
从幼儿园升到小学一年级,放学回到家之后,再也不能像幼儿园那样去玩了,必须先把学校的作业做完,然后再做完妈妈布置的练习,之后才能玩。
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为了小学升初中的考试,老师每天都布置大量的练习,希望我们能巩固以前学过的知识。每天,我都要做到晚上的10点钟,完成作业之后又要复习学过的知识:背书、听写……
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初中生了,学校的课程增多了。每天都要背著沉重的书包在学校与家里来回行走,在学校每天都要进行大量的体育锻炼,回到家之后还要拖着疲惫的身躯去完成繁重的作业。在学校还要应付大大小小的考试。
童年已成回忆,现实却在继续,我要走的路还远着呢!与其沉迷过去,还不如去面对现实,这不是更好吗?回头看看那些曾经走过的路,那些留下的足迹,每一个足迹都是一个美好的回忆。童年的时光总是那么的美好,却又那么的短暂。童年的我,无知、单纯、无所畏惧,张扬著那叛逆的性格。但那时的我是那么的快乐,那么的无忧无虑,可那是的我却不懂得珍惜。小时候想快快长大,成为一个独立的大人,长大以后却想回到那快乐、无忧无虑的童年。
人,总是会长大的。只要坚信童年没有过去,它就会永远在自己的心里长存。
童年如风 *** 一般,丁零零……清脆悦耳、美妙动听。我多么想回到那美丽的童年啊!
记得梦一样的童年中,我坚信风儿能唱歌、星星会眨眼、小河爱讲故事;我相信公主吻了青蛙,青蛙就会变成王子;一个人说谎话就会长出长长的鼻子……那时小小的我以为自己永远都不会长大。可是蓦然回首,发现我终究还是长大了,那可爱的纯真的童年已在不知不觉中远去,世俗的尘埃封住了我那颗可爱的水晶般的童心。
我刚刚成为一名初中生,父母竟然欢天喜地。其实,初中的学习已经剥夺了我的自由,我渴望回到童年,我渴望得到快乐!
“起床,吃饭,上学,放学,睡觉”。每天总是按这样的规律进行着,是那么的无聊、死板。难道初中生活永远都是这样的么?
每天总是等到六点半左右才放学,此时肚子已经在拼命的叫着。我的书包总是那么重,就好像背了一座大山。抬头仰望星空,繁星闪烁著,初中生活不应该要像夜空上那般的星光灿烂么?
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我多想抛掉这无聊的生活,回到那天真、美好的童年……

请以”我这样走过“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时至初冬,落叶飘零。
我走在初冬的风中,感受着人生的种种幸福。
思绪把我带到了以前常走的那条小巷。小巷里都是那种木质横梁、青转白瓦的房子,黑黑的青石路上已是青苔满布,巷尾破败不堪,一切都昭示著这里历史的久远。近几年,很多人都追逐著城市的生活节奏,纷纷搬进了高楼大厦。两位头发花白的老人似有无限的留恋,还痴痴地守在那里。每天早晨,两位老人总是坐在门口的摇椅上,在清晨温暖的阳光里,沏一壶清茶,伴随着嫋嫋的茶香,两人不知在聊些什么。是在安排并不漫长的岁月,还是在等候厌倦城市生活的孩子们归来?我不得而知。但在我的眼中,两位老人一脸平和安详,让人感到暖暖的。随着时间的流逝,两位老人也早已不在了,而当我走过曾经飘香的巷子时,都像是走过他们平淡却又温馨的幸福。
走过悠长的古旧小巷,我忽然明白了:幸福不需要奢华的装饰,只需要温暖、简单就行。我们的人生就在平淡经营、从容守望中走过。
我的思绪纷飞我想起了那个记忆犹新的场景。
我拐过街角,行人并不是很多。一位手拿破旧尼龙袋子的老大爷正慢慢地向前走着,旁边是一位行色匆匆的年轻人。这时,突然从街道的巷子中冲出一辆黑色轿车。“小心!”我不禁倒吸一口气,冲过去已经来不及了。却见两位行人几乎是同时伸手,把老人拉了回来。轿车留下一股黑烟,没了踪影。两位行人这才互相看着对方,扶着惊魂未定的老人,关切地叮嘱著。
我看着他们的背影思忖著:朋友?家人?一高一矮的身影印进了我的心里,我本是无意走过,却永远记住了他们相互帮扶的人生。看似平淡的生活,正因这些温暖瞬间的装点,才有了无限的美丽。
“爱的世界没有力学!”霎时间一个美丽的身影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她双手伸向空中接孩子的动作定格在我心间。起初我还以为那是她自己的孩子才让她如此奋不顾身,却不曾想是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一个平凡的女人学会了乾坤大挪移,完成了一个奇迹。吴菊萍反复说,自己刚生了宝宝,知道养孩子不易。她没觉察到危险,自然地上前一步接住女童,这是伟大母爱的自然流露。正是爱让她有了如此巨大的力量,我们也深深地把她的名字铭记在心底。
我像一位痴迷的行者,走过喧嚣的城市。我曾经以为人心不古,却不知物欲横流的城市里流淌著最伟大、无私的爱。走过人生,我读懂了,爱是我们青春最好的装饰。
这个初冬,我如同一片云彩,漫不经心地飘荡,任思绪跌落在遥远的记忆里,回味着我走过的幸福。我这样走过,读到了幸福、帮助和真爱,也读懂了人生;体味到了从未有过的充实与感动。我这样走过他们的人生,也知道了自己的人生该如何走过!落叶飘零的时节,我庆幸自己,可以在未来收获壮美的人生!

请以"关注"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500字的文章

高中的教学内容与其之前的初等教育(小学)、中等教育初级阶段(初中)相比,具有更强的理论色彩。如果说小学与初中的教育的目标是授予学生在现代社会基本的生存能力,那么,高中的知识已经渗透了各个学科专业化与理论化的基础知识与研究方法。在认识论上,相对于小学与初中的经验倾向与主观感受,高中学段的学习要求学生在掌握了各科的基础理论后,运用这些系统的工具分析与解决相应领域稍具抽象性的问题。
学生掌握了普通高中教育所要求的知识水准,毕业考试合格之后,理论上可以直接投入社会工作。同时,由于高中教育提供了许多适合深造的理论工具,便于学生继续接受高等教育,所以高中毕业后升入大学也被认为是合理的深造途径,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参加高考升入大学深造。

请以“生命的高度”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生命的高度 正式青黄不接的时候,一只母老鼠掉进了一个半满的米缸里,这飞来的口福老鼠自然不会放过,但饿慌了的她仍然十分警惕的。这不,上一回自己的三个孩子因为贪吃涵洞里的玉米棒而毙命了,刚从悲哀里缓过神来的她这会多了一个心眼,先用舌头舔一天表层的米粒,几个时辰以后,发现自己依然口部干舌不燥头不痛,反倒觉得有点多虑了。接下来自然是一通暴吃,吃完倒头便睡,不知不觉中这样丰衣足食地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有时,他也想跳出来算了,但一想到这么多好的白米,嘴里便直发痒痒,直到有一天,他发现瓷器米缸见了底,才觉得这样的高度是自己难以企及的啦。心里不由的发了慌,更要命的是此刻的他已肥的如一只笨拙的肥猫。没有弹跳力了,这样下去的结果自然只有两个,不是成为主人的棒下鬼就是饿死在缸里。 可以肯定的是,对于这只老鼠而言,这大半缸米是上帝在她生命的途中放置的一块试金石。如果老鼠想全部据为己有,其代价是他的性命。因此,有人把这只老鼠能跳出米缸外面的高度叫“生命高度”,而且这个高度酒掌握在老鼠自己的手里,他多呆一天,多吃一寸,就越接近死亡一步,到头来只能困死在其中。 从另外一个方面说:如果这缸米的表层确实有“毒鼠器”之类的警示,就这只老鼠而言,结果显然贵不一样,我们从中得到一点警示:我们人类也会繁育这只老鼠一样的错误。往往只注意有明示标牌的陷阱,殊不知,没有标牌的陷阱才是致命的陷阱。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也只能在明显有危险的地方止步,而一旦眼前有诱人的物欲,许多人就沉湎其中,不能自拔了。 正如生命高度一样,许多人死亡的坟墓是由自己的贪欲一天天掘成的。

请以"其实我很快乐"为题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文章

这几天我发现,其实身边有很多的朋友的
只是很多时候都忽略了他们而已
那天看青青的部落格上面写到
“不联络并不代表不惦记,不联络也不代表会忘记。
不喜欢说永远,但是我真的希望我和朋友们都能一直一直一直都是好朋友。
亲爱的你们知道吗?”
虽然是很平常的言语
但是我真的很感动...
最近经常和思思在一起
想想每次在我很郁闷的时候她都会在我身边
呵呵~~
我觉得虽然很多朋友不是经常在身边
但是我们的心永远在一起的~~~
以前总觉得有了男朋友就会开心快乐
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
往往这才是噩梦的开始
每个人都在不断的寻寻觅觅中
找到那个真正适合自己的人
我也想
我也想找到一个我最爱的他
我也想找到一个最爱我的他
当然
朋友我也是永远不会忘记的拉
呵呵
我长大了哟~~~

以"我们的故事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初二作文。

天空是淡淡的蓝,上面有几朵洁白的云,淡雅清丽地挤在一起,叠成好几团,很漂亮。
深秋,教室里花的叶子变得蔫黄一片,有的已经落下,在花盆周围排成一堆。
苏莫望着黑板,手里的笔不停在草纸上演算,嘴中还念念有词。忽然,某不明物体砸中了她圆圆的头。该死!她的思路刚刚涌上来,被这一砸,全没了!她愤愤的展开纸团,白白的纸上挂着浅蓝色的笔迹‘今天晚上出来玩!’结尾处还歪歪斜斜的画了一只傻笑着的章鱼。苏莫望望旁边瞥着她的张瑜,无奈的摇摇头,在纸上挥毫‘如果不想死的话就不要打扰我学习!’随后把纸狠狠的攥成一团,用劲全力的砸到张瑜的脑袋上。张瑜揉了揉头,还是不死心,翻开纸团,有些婴儿肥的面上顿时皱成一团,成欲哭无泪状。苏莫拉开唇角,引出一丝冷笑,继续侧目追随着老师一直在黑板上移动的粉笔。
下课铃清脆的响起,苏莫展开双臂,大大的伸了个懒腰,正从书包里掏出课外题,忽然听到某章鱼大声喊道“苏莫,你天天就知道学习,反正离考试还远着呐!我们出去逛逛嘛。我听王思思说附中那儿的烤鱿鱼特别好吃,我们今天晚上去……”还没等她说完,苏莫就接到“小姐,我首先要否定你的第一个论点,我并不是只知道学习,先说大前天晚上,我陪你逛街到十点,回家还没刷牙就睡觉了,再说前天晚上,我陪你去一中看一个帅哥打蓝球,你一定要我帮你喊加油,后来我回家发现嗓子哑了而且发了高烧,结果耽误了半天的课程。还有昨天晚上,你给我打电话说你忘记带作业本了,我哑著嗓子为你读老师出的题,足足消耗了我一个小时。”苏莫顿了顿,望望目瞪口呆的张瑜继续说道“现在,我要否定你的第二个论点,请你看看自己的表,现在是上午九点,七十二个小时以后,你就已经端坐在期中考试的考场上,我现在学习,只不过是临阵磨枪罢了。”张瑜愣了愣,随后低头看看表,便嗖的一声回到座位上了。
苏莫笑了笑,颊边陷出两个酒窝,翻开课外题,细细的做起来。
“王思思你学习那么好,天天晚上做题都到几点啊”一团女生簇拥著王思思翩翩而来,她全身的白,白色的外套,白色的长裤,连发卡都是一只浅白色的蝴蝶,在女生中央,她就像一只骄傲的天鹅,洁白且美丽。王思思,是班中学习最好的女生,并且担任班长一职,深受老师和同学爱戴。听到有同学发问,王思思沉吟了片刻,随后淡雅的笑道“我天天回家做完作业就去看电视,一直到九点的,然后我就去睡觉。”众女生皆不可置信的睁圆双目,大声说道“真的啊!”王思思文雅的点头,唇边滑出一丝笑。苏莫微微皱眉,但随后神色如常,继续淡漠的答题。上次,她去书店买《资治通鉴》,恰巧看到王思思买了好大一摞子课外题,如果她天天晚上看电视,那这些题都是谁做的。她不想让王思思难堪,就让她小小的骄傲一下吧。
“快让开,让我进去!”一阵剧烈的喘声使苏莫猛得抬起了头,只见同桌罗非顶着一脑门汗在她身边僵直站着,一头黑发伴着微风飘逸的卷起,有股大侠的风范。苏莫赶忙起身,让罗非进到里面的座位。“靠,九班打人,有这么打蓝球的嘛!下次我非把那小子打成肥猪不可!”罗非一坐上凳子,便哼哼唧唧的说道。随后他不知从哪里变出一瓶矿泉水,正准备畅饮一番,苏莫忽然夺走了水瓶。“你干吗!?”罗非瞪大了眼睛,大声喊道。苏莫瞥了他一眼,淡淡说道“剧烈运动以后不能喝水。”罗非知道苏莫从来说一不二,只好盼著时间快快流逝,好能喝上救命的水。
苏莫不理一直在身旁喘粗气的罗非,写着手中的课外题,而那墨一般乌黑的眼,却溢位满满的笑意。
班级,果然像一个大家庭。
而我们,都是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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