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镇的建置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8

公平自建圩以来一直隶属于海丰县。明代嘉靖时期,海丰县划分为七个都,清代晚期分为四大都,公平属石塘都,都府设在公平圩。都设总爷、地保等官吏。民国期间,公平属海丰县的二区,区下设乡,乡下设保,保下设甲。
民国元年(1912年),公平属海丰县9个区的公平区。
民国十六年(1927年),公平先后3次建立苏维埃政权时,国民党政权停止。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全县7个区的二区。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国民党在公平圩成立镇公所,所址设在黄厝祖祠监堂。全面推行保甲制,公平圩内设18个保。
1949年7月,公平解放,隶属于海丰县二区。区公所设在公平圩成昌楼。
1956年,二区改为公平区。
1957年撤区建乡,改公平区为公平乡。
1958年底改公平乡为人民公社,设社长1名,副社长若干名。
1975年成立公平公社革委会辖下公平镇革命委员会。
1984年1月改公平公社为公平区。同年10月,公平区划分为公平区和公平镇两个行政机构。
1985年3月,公平区和公平镇合并为公平镇,镇府设在新兴路。
1987年4月,召开公平镇人民代表大会,成立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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