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介介绍,租了二房东的房子。付了3月租金外加一月租金。但是几天后电话联系不上二房东了(手机关机,到目前已经有半月联系不上)。然后房东来告知二房东拖欠租金1个月,而且联系不上二房东,要求收回房子。与二房东签的的合同的租房期应该在他与房东的合同期内。这个房子是二房东整个租下来的。
合同里没有关于转租的条款。
合同中没有约定,转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