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从农村考学,成为工人,但奶奶一直为我父母照顾,且三个叔叔从未给过一分钱。为照顾奶奶,几年前借钱在老家的村子盖了几层楼,现在村子成为港务区拆迁村,我的三个叔叔要分我老家的房产。他们认为老家的房子是老宅基地(爷爷奶奶的),三个叔叔认为他们也有份,但他们在几十年前已与我奶奶分家,另有宅基地,户口也迁出。我奶奶还健在,此事让整个家族鸡犬不宁。请问,他们有权利分我父母盖得房子的赔偿金吗?
没有土地证,也没有任何证明。
看是否有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