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被猥亵儿童的罪名关在看守所了,要是受害方己经原谅他了,他还会继续拘留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7-19
  猥亵儿童属于国家公诉案件,是不以被害人的意愿为是否起诉、判刑的依据的,换句话说:只要触犯了国家法律(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就必须按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即便受害人原谅,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刑事拘留、逮捕、起诉、判刑都会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
  另外,既然您说是猥亵儿童,那么也就不存在“受害方己经原谅”的可能,因为儿童属于未成年人,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原谅犯罪嫌疑人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追问

那我们要怎么做好?

追答

  能做的只有聘请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提供辩护,尽可能的争取从轻判处..........但说实在的全社会对于此类罪行都是深恶痛绝的,基本没有谁会认为该罪行有可争辩的理由——这类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太高了——不仅仅是对未成年的受害人还是她们的亲属

追问

判刑会判多久?就是摸了下那小孩,并没有发生很严重的事

追答

  如果只是轻微的摸了一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通过治安处罚即可达到惩戒效果。这就表明并非一切猥亵儿童的行为都要受到刑事处罚。
  而现在按照您所说的被刑事拘留(关进看守所)也就是说它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一般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三)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因为不知道具体案件、情节不能做过多分析,但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追问

没有,他没有前科,小孩现在也没有什么轻伤,心里也没什么不好

追答

  我只能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告诉您一些常识性的建议,对于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案情,得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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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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