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母公司替子公司担保,就集团而言是否是或有负债

如题所述

就你的问题,在子公司没有出现经营危机之前,母公司替子公司担保,就集团而言是不能确立或有负债的。
一、或有负债的判断
第一,或有负债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而不是未来发生的事项引起的。例如企业涉及诉讼,因为企业“可能”违反某项经济法律的规定且已收到对方的起诉这已是事实,并使企业产生了或有负债。
第二,或有负债具有不确定性。它包括两层含义:首先,或有负债是否会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其次,或有负债即使预料会发生,但具体发生的时间或发生的金额也具有不确定性。例如企业提供债务担保,被担保方到期如无力还数,担保方将负连带责任。但是否一定会发生还款连带责任,在签订担保协议时无法确定。再如企业被起诉并知道很可能败诉,但诉讼成立时败诉赔偿额是多少,何时支付赔偿金等,是难以确定的。
第三,或有负债的结果只能由未来发生的事项确定,或有负债的结果在或有负债发生时是难以证实的。如未决诉讼,其最终结果只能由判决结果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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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可以互为担保,因为两者是独立的法人,皆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资格。
  《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第2个回答  2009-05-29
在没有得到子公司经营不良的信息情况下,我觉得不应该算或有负债。
第3个回答  2009-05-29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