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如何在庭院整治中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17
三农问题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新农村建设,而村干部是农村经济建设的参与者、组织领导者和带头人。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站在历史高度,怎样充分发挥村干部的作用,让他们切实担负起新农村建设的重任,是个极其重要的课题。
1.要充分认识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村干部是农村社会经济建设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紧紧把握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扭住发展不放松,集中村民的智慧和力量,努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要充分发挥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组织保障作用。新农村建设,既强调经济发展,又关注社会事业;既重视民生,又注重民权。要充分发挥村干部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的纽带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新农村建设。
2.必须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村干部是新农村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和带头人。这就决定了村干部素质的高低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实践证明,凡是农村经济发展快的地方,都有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特别是村长(村主任)或村支书。凡是村干部素质低下、能力差的地方,村委会只不过是个摆设。这就要求村干部必须具备过硬的作风和较高的思想素质。目前,由于农村优秀中青年的外流,直接造成了农村人才的断层。有的村在选举村委会成员时几乎已无优秀的人才可选。因此,要必须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强化培训。
(1)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村干部头脑,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义利观,坚持集体主义价值取向,要有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树立“村民选我当干部,我为村民服好务”的思想意识。(2)要加强对村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领导新农村建设的本领。加强政策知识培训,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让村干部成为脑子活、思路清、懂政策的指路人;进行学历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使他们在改革、开放、发展中提高本领、增长才干,让村干部成为学科技、会技术、闯市场的领路人;组织参观学习,到农村经济发达的地方去“取经”,使村干部成为眼界宽、有见识、敢创新的闯路人。
3.村干部既要从实际出发又要善于创新。从实际出发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根本原则。村干部要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就必须立足本村实际,尊重规律,不能凭主观想象去办事。同时要解放思想,善于创新。
(1)要创新思路,放眼世界,瞄准市场,搞特色经营。组织带领村民在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中去求生存谋发展。(2)要善于搞好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做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善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3)要善于教育和引导农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对农民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弘扬社会新风,建设和谐村组。(4)要认真改进领导方式,充分发扬民主。要尊重农民的创造精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发挥好“村民中心”的作用,让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农村的主人。(5)要善于培育新人。要带领农民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技能,在本村培养一批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各具特色的致富能手。
4.优化两委会班子结构,尽快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村干部是否年富力强,直接决定着农村基层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但目前从村干部队伍的情况看,年龄老化、班子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已经非常突出。有的村由于老支书长期“把持朝政”,不重视发展年轻党员,致使不少有培养前途的青年被排斥在村干部队伍之外。因此,必须尽快把那些有发展前景的优秀中青年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不断增加新鲜血液,切实增强村干部队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活力和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其勃勃生机。
5.理顺选拔任用渠道,不拘一格选人才。目前,许多村的村干部是由上级政府任命的,或选举过程只是走走形式而已,甚至有些人通过拉关系走后门当上了村干部。这样,导致不少村干部办事不讲政策、管理不循章法、工作随意性大。有的村干部事事先为自己或者家族、亲友打算,有的甚至随意欺压百姓,拉帮结派,贪赃枉法,为所欲为。为此,必须更新用人观念,改进理顺选拔任用渠道,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选准配好合格的村干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选配村干部的渠道,或由上级党政机关及所属部门选派,或让村民直接选举,或公开向社会招聘,或者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无论怎么配备,都可试行一年的使用期,一年后由村民投票决定去留。这样才能够让有能力的中青年出来挑大梁,充分发挥村干部的带头作用。
6.完善监督机制。缺乏监督的权力迟早会被滥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依法监督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要求,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监督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村官监督制度体系,是保证村干部依法行使职权和依法保护村民合法权益的基本条件。村官上任时必须要有施政方案,这既是对村民的承诺和信用,也是上级主管部门和村民评价与监督村官的重要依据。建议村干部每年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向村民述职,这也是实施多重监督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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