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企转私企后供暖费怎么发放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16
按私企标准发放
北京市企业职工取暖费政策如下:
1、本市长城以内地区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
2、延庆、怀柔、密云、平谷四个县的长城以外地区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3、属于发放取暖补贴范围的职工,因故不能回家而住集体宿舍的,由本单位从发给本人的补贴中扣除30元作为职工
集体宿舍的取暖费。根据相关规定,对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允许税
前扣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人均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600元提高到896元;城市低保户
每户由200元提高到600元;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由100元提高到200元。
同时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每名职工比照(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文件确定的住房
建筑面积标准按下表计发;企业和部分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每名职工参照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
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标准由单位自行确定,其中,经房改部门核准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可按核准的面积标准计发。
按照北京市房改政策,职工其一处采用集中供暖的住房建筑面积达不到标准而新增住房,且符合职工自采暖补贴范围
界定条件的,可以按照每建筑平方米8元的标准领取不足面积的取暖补贴。其一处采用集中供暖的住房建筑面积超过
标准同时另有住房符合职工自采暖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只能选择集中供暖或职工自采暖补贴中的一种方式。其一处
采用煤炉取暖的住房同时另有住房符合职工自采暖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只能选择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即“煤火费 补贴)
或职工自采暖补贴中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