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波普”风格的产生背景及理念

如题!

  背景:20世纪50年代初萌发于英国,英国是这次文化的中心,50年代中期鼎盛于美国。波普为Popular的缩写,意即流行艺术通俗艺术波普艺术一词最早出现于1952~1955年间,
  50年代中期以后的十年中,在美国和英国发展出一个新的艺术流派,称为"波普艺术"。被冠以"波普艺术家"的这些人在这段时期的创作中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他们以流行的商业文化形象和都市生活中的日常之物为题材,采用的创作手法也往往反映出工业化和商业化的时代特征。造成波普艺术的元素并非到处都有,战后英美的城市文化是其生长的特殊土壤。只有与这种城市文化接触密切的艺术家才能抓住波普艺术特有的格调和表现手法。

  1952年末,一群年轻的画家、雕塑家、建筑师和评论家在伦敦当代艺术学院召开会议。这个自称为"独立派"的团体,着重围绕大众文化和它的含义加以讨论,如西方电影、空间小说、广告牌、机器之美等等,这些现象都是当时被认为是反美学的种种状况。这个团体迷恋新型的城市通俗文化,特别为美国的表现形式所吸引。一方面,当时的美国在英国人眼里,是一个从尼龙制品到新的摩托车什么都好的理想国。另一方面,40年代的英国艺术界笼罩着严肃的浪漫主义努力奋斗的气氛,而英国波普艺术就是对它的反动。

  1956年,"独立派"举办了题为"这就是明天"的展览。展览上最有感染力、对艺术史最有影响的作品是汉密尔顿(Richard Hamilton)在入口部分放置的一幅招贴画,名为‖到底是什么使今日的家庭如此非凡迷人?‖(图1)。画中是一间现代公寓,里面有从画报上剪下的一个肌肉丰满的男子和一个傲慢的裸体女人。公寓里有大量的文化产品:电视、带式录音机、放大的连环画书封面、一个福特徽章和一个真空吸尘器的广告。透过画里的窗户可以看到一个电影屏幕,正在放映电影《爵士歌手》中艾尔·乔尔森的特写镜头。男子手上还拿着一支其大无比的棒糖,糖上有三个很大的字母POP。波普艺术(Pop Art)一词就由此而来,POP既是英文棒糖lollipop一词的词尾,又可以看作是"流行的、时髦的"一词(popular)的缩写。

  在美国,波普艺术又是对50年代占统治地位的抽象表现主义的反动。一方面,抽象表现主义的作品被看作是艺术家个人独特个性的展现,它是完全个人的、主观的和精神上的,它强调艺术的纯洁性,成为一种精神贵族的艺术。另一方面,由于这种精神性是寓于即兴的挥洒之中,而且是完全个人的,许多后来者们纷纷模仿,于是这"高雅"的艺术又似乎人人都做得来。可惜大多数这类的作品都只有令人眼花缭乱的画面,而难显现精神。可说是"眼看多,实在少"。波普艺术则针对抽象表现主义的问题,大胆地尝试新的材料、新的主题、新的形式。60年代,波普艺术轰轰烈烈地把"生活"、把现代的都市生活带进了博物馆和画廊。使"波普"这一称号得以流行世界的第一次集体展览是1962年在悉尼·贾尼斯画廊举办的"新现实主义艺术家"展,它将这一潮流的艺术家汇集在一起(也包括了欧洲艺术家)。紧接着是1963年举办的两个展览:"六画家展览"和"流行形象展"。
  我认为另一个不可忽视的背景是战后的新一代与上一代的隔阂,那些追求自我,追求古怪稀奇的年轻一代是密不可分的,也是现在波普能再次高涨的原因
  理念比较精炼,你可以自己加加
  追求新颖、追求古怪、追求希奇 采用强烈的色彩处理,大胆采用艳俗的色彩这些设计都具有游戏色彩
  灵活性与可消费性 因此走出英国国门,进而形成为一场世界性的设计运动
  “波普”设计风格的特征变化无常难于确定统一的风格(生命力顽强的原因)
  各种风格的混合
  通俗化的趣味,追求大众化
  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折中主义的特点
  它被认为是一个形式主义的设计风格,
  反对现代主义自命不凡的清高,在设计中强调新奇与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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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5-26
让我们又回到波普的理论。波普经常引用科学解释的覆盖率模式,特别是在他的早期著作里。但是他也开始对对称论题产生疑惑,这种疑惑在不断增长。在对解释理论的检验中波普把预言看得过分重要,但这并不是说他把理论前提仅看做是生产预言的工具:“我认为理论家对解释的兴趣——即对发现解释性理论的兴趣——不能降低为对预言推理中的实际技巧的兴趣”(波普1965年第61页注;还有1972年a,第191—5页;波普和埃赛利斯,1977年,第554—5页;和上面的脚注①)。科学家们总是寻求解释,他们从中引出他们的解释中所固有的逻辑预言,以便检验他们的理论;所有“真”的理论只不过假定是真的,这种理论至今还反对证伪;换一种方式表达,所有我们掌握的、事实上真实的东西都被塞进那些尚未被证伪的理论里。

因此,一切事情都缠在我们是否事实上能对理论证伪,即使我们能,我们是否能果断地这样做。很久以前,杜海姆认为没有哪一个个别的科学假说可以对之进行结论性的证伪,因为我们总是检验全部前提,特定的假说是和辅助的论证连结在一起的,因此我们永远不能肯定我们所证实的或拒绝的是假说本身。这样,任何假说都能够不顾反对的证据存在下来,因此对这种假说的接受或反对在某种程度上是因袭的。举一个例子:如果我们想检验加俐略的自由落体定律,我们就一定需要检验关于空气阻力作用这个加俐略定律的辅助假设,因为加俐略定律是运用于绝对真空里的落体的,而在现实中绝对真空是不可能得到的;因此,由于测量仪器不能消除空气阻力的影响,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止我们撇开对加俐略定律的反对意见。杜海姆总结说,总之没有“严酷的实验”这样的事情(见哈丁,1976年)。据说黑尔伯特·斯宾塞的悲剧思想是非常漂亮的理论,这理论被一个与之不符的事实消灭了。实际上他不必为此担心:这种悲剧永远不会发生!

波普不仅意识到了杜海姆的这种因袭主义者的争论,而且他所构思的全部方法论的确是用来对付杜海姆造成的困难的。由于在某些学术圈子里面还认为波普是一个朴素的证伪主义者,即他认为仅一个反驳的事例就可以推翻一个科学理论,因此很值得引用他自己对杜海姆的不可驳斥性论题的承认:

从事实的方面看,永远也不能得出对一个理论的结论性的反驳;因为人们总是有可能说实验的结果是不可靠的,或者断言在实验结果和理论之间存在的差异仅仅是表面的,这些差异将随着我们理解的进展而消失[见波普,1965年,第50页;又见第42,82—3,108页〕。

正是因为“永远也不能得出对一个理论的、结论性的反驳”,我们在战略上就需要方法论的限制,这个战略可能会被科学家们采纳来面对反驳捍卫他们的理论。这种方法论的限制不是波普的科学哲学的肤浅的附属物;它们完全是波普科学哲学的基础。人们并不总是意识到波普并不认为仅是可证伪性就能把科学和非科学区分开来;真正把科学和非科学区分开来的是可证伪性加上方法论法则,这些法则禁止他最初所称的“特别辅助假设”,后来他又称这种假设为“因袭主义战略”,最后称之为“免疫战略”(见波普,1972年a,第15—16,30页;1976年,第42,44页)。

如果我们读波普的《科学发现的逻辑》,寻找象“我提出这个法则……,”“我们将采纳这种方法论的法则……,”等等这样的用语,我们将发现不止20个这样的用语。列出这些用语的一些样本是很有启发的:①

(1)……采纳这种法则,这种法则将保证科学论证的可检验性;这就是说,它们的可证伪性[1965年,第49页〕。

(2)……只有这种论证能够引用到科学中来,这种论证在主观内在上是可检验的[1965年,第56页〕。

(3)……就对我们的体系的威胁来说,我们将不用任何种类的因袭主义战略来保护我们的体系[1965年,第82页〕。

(4)……只有那样的[辅助性假说〕才是可以接受的,即当采用它们时不是降低,而是相反,能够增加对我们所讨论的体系的可证伪性或可检验性程度[1965年]

(5)按照逆实验,在主观内在上检验的实验是既可接受的,又可拒绝的。对纯粹是要求讨论将来才发现的逻辑渊源可以不管[1965年,第84页〕。

(6)只有当我们发现可再生的效果拒绝一个理论时,我们才能说它[一个理论〕是被证伪了的。换句话说,只有当一个低水平的经验式的假说所描述的结果已被提出来并被证实了之后,我们才能接受证伪[1965年,第86页〕。

(7)……对于那些能被最严格地检验的理论应该给以优惠[1965年,第121页〕。

(8)……对于辅助性假设能不用就不用[1965年,第273页〕。

(9)……任何新的假说体系都应该承认或解释旧的、已证实的规律性[1965年,第253页〕。

在波普那里,正是这些方法论法则,包括可证伪性本身,构成了划分科学和非科学的标准。但是为什么有人要采纳这样一种划分标准呢?“我提出我的划分标准的唯一理由,”波普声称,“是因为它是富有成效的:在它的帮助下很多论点都能被澄清和解释”(1965年,第55页)。但是它对什么富有成效呢?对科学?只有当我们提醒自己说,只能用非科学的方式来证明对科学的追求是否正确,争论的表面循环才能消失。

我们想获得这个关于世界的知识,即使仅仅是容易出错的知识,但是为什么我们应该要这样的知识,这些知识还是那么深奥而仍然没有回答关于人的性质的形而上学的问题(见马克斯韦尔,1972年)。

“方法论的法则,”波普(1965年,第59页)告诉我们,“在这里被视为因循守旧。”注意他并没寻求借助科学史来为他的法则辩护,他的确明确地反对把方法论当做考察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行为的学科这样的观点(1965年,第52页)。他确实经常参考科学史——爱恩斯坦是灵感的一个特别源泉(波普1965年,第35—6页)——但是他并不认为他已提供了对科学家们所做的事的理论解释,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①他的目的显然是劝告科学家们怎样进行活动以便促进科学进步,他的方法论法则很显然是规范的,就象中世纪经院哲学家的著名法则一样,这种法则被称为奥卡姆的剃刀(Occam’s Razor),这种法则能被理性地进行讨论,但是不能被历史的反例所推翻。在这个意义上,波普的大作的标题《科学发现的逻辑》在两个论点上是使人误入歧途的。②科学发现的逻辑并不是纯粹的逻辑,而是一系列分析性的命题;他自己也说,“科学发现的逻辑应该是和科学方法的理论一致的”(1965年,第49页),并且正象我们所看到的,理论是由可证伪性原理加上散布在他的整部著作中的否定的方法论法则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