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宠物入境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只宠物(只能带一只)
检疫证书(兽医出具健康证明)
狂犬病免疫证(入境前1个月至1年的时间内注射过狂犬疫苗)
携带宠物入境步骤:
以随身行李方式进口
主动向海关报关
提供检疫证书、狂犬病免疫证
海关通知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要隔离检疫3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旅客申报携带进境伴侣犬、猫,不能交验输出国(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和狂犬病免疫证,或超出规定限量的,海关会通知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将有关犬、猫暂时扣留,旅客应在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办理退运境外手续。逾期未办理或旅客声明自动放弃的,视同无人认领物品,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进行检疫处理。
就是说:只能带1只狗或猫,必须向海关出具”检疫证书“和”狂犬病免疫证“,如果不能提供或者超过数量,海关对超过的宠物暂时扣留;宠物主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运手续;超过时间未办理退运手续,海关将视为无主之物,由海关自行处理。
旅客携带伴侣犬、猫不向海关申报者,海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没收的犬、猫,由海关移交给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隔离检疫。
意思是:如果主人携带宠物没有向海关申报,那么海关将按照相关法律对宠物主人给予处罚,对于没收的宠物海关会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