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欠债遭11人凌辱,儿子目睹后刺死1人,被判无期。当情与法难以相容时,儿子的行为值得原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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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25
对任何一个有人性的成年人来说,母爱的伟大和神圣是不容玷污的,无论是何种原因,母亲在自己的面前受到各种极端侮辱,即使是圣人也不会无动于衷,除非这个人是个毫无人性可言的人渣,很显然,该起悲剧的主人公是有人性的正常人,他无法接受自己的母亲受到如此侮辱,因此采取任何措施都是值得佩服的,法律固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人生在世,有些事情不是法律能够解决的,这也是年轻人刺死侮辱自己目前的人却能够得到公众谅解的根本性原因。

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必然有其背后的客观原因,有的原因是公众和法律都无法接受的,而有的原因虽然同样不能改变法律的判罚和认定,但却能够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和谅解,毕竟我们所处的社会是个有血有肉的人情社会,丧失人性的人是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母亲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容侵犯的,如果法律范畴以内的行为无法阻止母亲受辱,必然会采取更加极端的手段,这也是该案能够发生人身伤亡的客观原因。

面对受辱的母亲,如果没有任何动作,就不配做自己母亲的儿子,很幸运,该案的小伙子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最少是感情和道义上的正确选择,不得不承认,他的杀人行为,也使其必须要接受法律的审判和制裁,但在公众的内心世界,对他所做出的举动会保留永远的尊敬,这是孩子对母亲最后的保护,再看看我们前往现场处置的公安民警,不知道他们对此会作何感想,如果是自己的母亲受此奇耻大辱,他们还会如此冷漠吗。

对一个杀人犯来说,公众能够给予充分的谅解是匪夷所思的,但是从目前的工种舆论来看,对杀人凶手不但没有怨恨,还将所有的同情心给予了合格刚刚而是出头的小伙子,对老百姓来说,必须接受法律的审判和制裁,但是对“杀人凶手”依然会保留内心的尊重,这就是民意的力量,也是法律所不具备的感情和道义,只有真正有人性的人,才会做出公正客观的判断。
第2个回答  2017-03-25
从人类的情感角度来看,儿子的行为是情有可原的,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儿子的行为却触犯了法律的最高罪行。法律不可能看在杀人这个事件是有一定的缘由,而赦免杀人者的罪。

我们可以发现这样的情况很多,在人类的角度看起来可以原谅的事情,法律却和人类相违背。这种法和情的界限很难界定,如果力度不够,则法律就会被置若罔闻。但是,一旦过了,又会让人觉得法律无情。

尽管会让人觉得无情,但是我觉得该守的法律还是得守,如果说大家都有苦衷杀人,那法律要置于何地呢?那岂不是大家都会有被杀的风险,只要理由足够充足的话,那社会岂不是乱了?我们承认在伦理道德的角度,一个人的选择是受到情感支配比较大,但是我们也无情地说一句:后果自负。

法律没办法因为人类的情感而放宽限制,因为除了情感,这个社会必定要有一个制度来约束。如果以情论法,那再穷凶恶极的事情都是有它的“情”所依的,法律无法一一顾及,法律只能是一个冷冰冰的规定。而且,你会发现如果有一天人类社会没了法律,会变得多么可怕,可能比事件中的高利贷可怕多了。

因此,我只能说,我理解也不反对儿子的做法,在如此极端的情况下,当然可以选择做出身为人的行动。但是触犯了法律,当然也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人类社会的法则。我还是比较认同人类违反了社会制度的规则,是要接受法则的审判的。
第3个回答  2017-03-25
高利贷引发的悲剧这不知是第几百起,也不知有多少悲剧是不为我们所知的,但这些悲剧确实在无止境的发生。这当然不会是最后一起,在法律对于高利贷行为作出真正能够切实遏制的作用以及国家的信贷制度能够满足生活对于资金流转的全方位需求前,高利贷将一直存在下去。

纵观整个事件,首先作为涉世未深的大学狗而言,对于一百多万的借贷为何要依靠高利贷我是不解的。因为小额贷款在银行,似乎很轻松。当然,这大概缘于我对社会很多方面的不理解,我个人也没有进行过贷款。但我以为整个事件的导火索,从借高利贷伊始就已然被点燃了。

儿子的行为,不合法,不合理,但合情。二十多岁血气方刚,在百般羞辱之下,是极容易引起人情绪上的不理智的。我设想若是我自己遭到这样的对待,我也会用暴力来回击,但这绝对不是正确的举措。这样做了,不代表可以这样做。从整件事的悲剧结尾就可以看出,儿子的不理智让这件事情彻底陷入了泥淖,也彻底断送了他自己的前程。

确实,当周遭人的侮辱性行为还没有到涉及到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儿子的行为并不符合正当防卫。以故意伤人判罪,从法律上来说是正确的。但从道德和舆论的倾向上来说,我以为没有人会同情被刺伤刺死的那一些,大家都会同情被判刑的孩子以及被侮辱的母亲。

而在整件事中,民警的不作为显然也难辞其咎,如若不是胆小怕事的民警,事情或许可以走向另一个不那么坏的方向。

最后我想说,黄赌毒和高利贷,千万别碰!!!害人害己,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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