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前,我问老板“能不能准时发工资”,然后老板说“能”。
试用期满1个月,老板没给我发工资(其他人已发),然后,我就在微信上跟老板说:我离职,这样的辞职是否有效?
如果微信上跟老板说:我离职,第二天上了半天班就没再去,这会怎么样?
没拿到钱,因为老板没给我发工资,我才说离职的,因为其他人已经发了。
可是跟企业沟通2次,仍然不和,还说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经济损失,后来企业不回复了...
但是劳动合同上有写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这个应该有效吧?
追讨经济损失是什么情况?
未按规定支付报酬,也需要证据,是否有呢?
可是,劳动合同法上写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未指定要书面申请。
当时,已经在微信上跟老板谈没发工资的事情了
问了,老板说,之前给我发了2次消息,我没回。一次是星期四晚上7点了,一次是星期六早上10点多。第一次不回,是因为回去的时候,我不看微信的。第二次不回,是因为前一天,加班到晚上9点,没听到星期六也要加班。不加班的时候,一般都不上微信的了,所以都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