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的第三章 组织实施与物质保障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第十四条 国家每五年开展一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国家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领域的专家制定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并于监测年下达。监测工作使用的调查表式和抽样方案应经国家统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 体质测试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程序,遵守操作规定,使用国家指定的测试器材和数据汇总方式,实行技术监督和医务保障制度.
第十六条 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经费由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从其集中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中解决。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经费支持。
第十七条 应加强对国民体质监测经费使用的管理,严格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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