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是否有一个成文法典为标准,宪法可以分为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1-18
划分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这种分类最早是由英国学者詹姆斯·布赖斯所提出。
所谓成文宪法,是指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现代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是成文宪法。
所谓不成文宪法,是指既有书面形式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又有非书面形式的宪法惯例构成,而没有统一的书面形式的宪法,英国是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典型国家。
地位和特点:成文宪法是宪法规范赖以存在的主要形式,它的特点是宪法规范明确、集中以及方便了解等等。所以,世界大多数国家都采用成文宪法来确定和表述宪法规范。
对于一个不存在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而是通过一系列被视为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文件来表示宪法规范的国家来说,通常称之为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如英国。英国宪法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主要由三部分构成:(1)一系列宪法性法律文件;(2)法院判例;(3) 宪法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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