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应该不应该经常去看孩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11-27
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是应该按照判决定期去看孩子的,这是法律充许的,也是每个离婚后都去做的一件事的。
第2个回答  2021-12-04
你应该去看看 因为法律允许女方看孩子 孩子是无故的 男方没有权利不让你看 因为孩子是你两双方的 只不过是离婚判给男方扶养 你有权去看望孩子。
第3个回答  2021-12-04
不管孩子的监护权判给哪方,一方都能得到探视权,为了能让小朋友健康的成长,保持亲子间的亲情纽带,父、母都应该经常去看下孩子,保证孩子不会出现父爱或者母爱的缺失,这样做更有利于小孩子的成长。
至于“经常”去看孩。如果没打算复婚,也不打算带下孩子走的话,看孩子的频率最好不要过于频繁,这会影响小孩的生活和成长。
第4个回答  2021-12-04
你说指的“经常”去看孩子,是一个什么频率?一个礼拜一次,三天一次,还是五天一次?如果没打算复婚,也不打算带下孩子走的话,看孩子的频率最好不要过于频繁,这会影响小孩的生活和成长。


孩子看见你一次哭一次,彼此都不好受,为什么要反复上演这种悲怆地剧情呢?让孩子承受那种撕心裂肺的离别之痛、刷新作为母亲的存在感?


假如真的舍不得孩子,离婚时你就应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不是放弃抚养权以后又招惹孩子每每痛苦。在争取抚养权的问题上,你努力过了吗?还是怕孩子影响自己再嫁而主动放弃了?既然这样,也就别那么频繁的“展示”你的母爱了。


每次目送妈妈离去的那种痛苦,将是孩子一生的阴影。如果真正为孩子好,最好能让TA慢慢淡忘你,虽然这样说有点残忍;但离婚前就该考虑到这些,这就是你将要面对的事实和结果。


如果真心疼爱孩子,为孩子好,可以从侧面付出,多为孩子做点实际的事,比方说为孩子买衣服或者买学习用具,让孩子爸爸或者别人转交。并且带话:“这是妈妈给你的,妈妈一直很爱你,但是因为某种原因无法亲自来看你。”


你应该尽量减少亲自面对孩子,每当面对孩子那种渴望母爱的眼神时,不仅是孩子,你自己就不难受吗?
第5个回答  2021-12-04
当然可以,按国家婚姻法规定,父母离婚后,孩子无论判给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望权,并没有规定探望多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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