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两年以上,保险人不得解除。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询问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的,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理由之日起30日以上不行使消除。保险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以上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