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把车过户给与他人可以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1-27
夫妻之间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把车过户给别人一般是不可以的,夫妻共有的车属于共同共有,对于该车的处分,必须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因此,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的行为,处于效力待定,如果一方不予认可,则自始无效。
法律分析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是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仅仅是单方作出的决定是不能生效的,除非另一方追认。如果是在夫妻起诉离婚期间发生的,卖车的一方就涉嫌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归夫妻共同共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益。夫妻双方应当根据家庭经济条件适当满足家庭成员的实际需要,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根据各方嗜好对单方处分权作些调整。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夫妻任何一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享有一定处分财产权利的基本原则。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变卖夫妻共同财产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侵害了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少分或不分财产。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案件时,若发现一方存在私下转移财产的情形,一般会要求另案处理,且对涉案的该部分财产暂时不予分割,待厘清权利归属后,再行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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