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应该有印章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2-02
离婚协议书应该有印章。
一。我们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没有异议,经过调解,两个人都是和平分手,这样子我们就可以上。民事局办理离婚协议。然后拿到一个离婚协议书。
二。如果离婚的时候出现了分歧,就是财产分割不均,也包括了一些债务的纠纷。那我们就必须通过法院的判决,然后呢,拿到法院的判决书,然后离婚。
三。不管市民政局出具的离婚协议书。还是法院的判决书。他都是有法律效应的。他们都可以判定你们的离婚成立。那这个书面的材料必须带着一个印章。不管是法院的还是民政局的,都必须有一个红色的印章。这个印章来证明它的法律效力。也证明了他是一个原件。不管是你交到单位,还是一些证明材料里。他都会要求交这份原件。只有这个原件卡的是一个红戳。他有法律效力。
第2个回答  2019-06-10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离婚协议书内容至少应包括:⑴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⑵子女抚养;⑶财产处理;⑷债务处理。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由此看,离婚协议书系夫妻双方签订的,是夫妻双方的自愿意思表示,不需要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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