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因为需要结婚购买房屋一套,首付和至今的按揭款都是我付的,但购房合同是写两个人的名字,

2011年因为需要结婚购买房屋一套,首付和至今的按揭款都是我付的,但购房合同是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同年就分手了,因为一直忙于工作还债所以没去找女方,现因为新谈了个女友,准备结婚,想把那套房子的名字改过来,与她协商后,对方不肯还给我,如果我去起诉,会不会诉讼时效过期要不回来呢?

第1个回答  2016-09-25
那一年离婚,要有证据追问

2011年就分手的。不是离婚,就是同居分手的,首付和按揭都是有银行转账凭证,对方不肯协商,就这样一直拖着的,现在想去法院,又怕四五年前的事了。过了诉讼时效

追答

可以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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