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经济开发区的投资政策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高新技术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开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凡实际经营期十年以上的,从该企业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先进技术企业),在规定的减免所得税期满后,仍为高新技术企业(含先进技术企业)的,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在规定的减免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当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的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经省审批准,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经营起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到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地方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从事咨询(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及文教卫生的企业,经营期十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四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在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再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在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其中直接再投资于开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含先进技术企业)的,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款。
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前五年免收土地使用费。外商投资的教育、环保、医疗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可免收土地使用费。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生产性厂房建设时,免征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防治费、商业网点配套费、教育基础设施费、外地勘察设计费。减半收取施工图保证金、城市规划管理费和设计施工质监费。企业用于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的机器、设备均实行快速折旧。折旧年限一般5—7年,最长不超过十年。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税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可逐年延续弥补,最长不超过五年。在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凡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军工企业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择优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校办企业、科研院所、军工企业的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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